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谢晋

年代:2014 

地区:港台 

类型:虐恋 萌宝 复仇 大陆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06:01

原标题:“谷子经济”火热,概念股提示风险

“以前需要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报到和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进行监管,现在通过手机App金三角大追捕,就能实现对矫正对象的动态跟踪、远程控制和无缝监管,达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的效果。”石家庄市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依托智慧矫正系统,他们能及时发现并纠正社矫对象活动轨迹,适时审批社矫对象提出的请假事宜,并根据数据排查日常监管漏洞,实现了从单一“人防”治理到“人防、技防、智防”的“三防共治”。

加强对社矫对象监管的同时,石家庄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工作人员还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随时关注社矫对象的心理变化,适时开展心理疏导。为不断加强对社矫对象的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今年7月末,栾城区司法局与省司法厅、民盟河北省委员会联合建立“黄丝带帮教”实践基地,开通“微信扫一扫心理咨询师一对一”和“微信扫一扫律师面对面”的安全便捷服务,为社矫对象提供专业的心理帮教和法律咨询,在预防和减少社矫对象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再犯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石家庄市第一个“智慧矫正中心”——藁城区“智慧矫正中心”挂牌。该中心建设面积260平方米,划定综合管理、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三大功能区,设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报到登记室、信息采集室、宣告室、训诫室、自助矫正室、教育培训室等12个功能室。该中心还配置了“智慧矫正”终端金三角大追捕,并将终端接入省“智慧矫正”综合管理平台。

小王今年23岁,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矫正期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入矫报到时,工作人员发现小王出现系列负面情绪反应,几次抹泪自语:“我真没用,啥也干不了。”观察到小王的情绪起伏,藁城区司法局及时启动“智慧矫正”社会工作者“面对面”“点对点”帮教环节。很快,社会工作者通过与司法局、司法所负责同志及小王、小王父亲访谈后,结合卷宗和SCL-90心理测评金三角大追捕,“把脉”判断:小王为高风险人员,其面临着如何找回效能感,降低焦虑、抑郁、悲观情绪,降低再犯罪风险的问题;“确诊”小王:遭遇“犯罪、判刑、入矫”等重大事件后,产生应激反应,自我封闭,把自己“困”在了家里。

原标题:十条政策措施发布,苏州科技金融国际合作发展大会开幕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减轻无偿搭载人的赔偿责任——张某英等诉于某金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显示,2022年12月21日,于某金应吴某太的要求,无偿搭载其前往万年县治疗疾病。途中,江某发驾驶二轮电动车(经鉴定属机动车范畴)与于某金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未投交强险)发生碰撞,造成江某发、于某金与二轮摩托车乘员吴某太三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吴某太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住院治疗5天,共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最终,吴某太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江某发负主要责任,于某金负次要责任,吴某太无责任。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于某金接受吴某太的请求,在未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搭载吴某太,属于法律规定的“好意同乘”情形。且于某金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应当减轻于某金的赔偿责任,法院酌情减轻于某金10%的赔偿责任。遂判决于某金向张某英、吴某萍、吴某胜赔偿17万余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另一案例显示,如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即使系“好意同乘”也不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饶某泉与高某乐、颜某、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显示,2023年8月29日,高某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交叉路口时金三角大追捕,遇颜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载饶某泉)闯红灯通过路口而发生碰撞,造成颜某、饶某泉受伤。经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颜某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高某乐未尽足够的观察义务,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饶某泉不负本次事故责任。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一起“好意同乘”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好意同乘”是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应值得提倡和鼓励。但是金三角大追捕,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同样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的,应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虽然颜某驾驶电动车出于好意免费搭载原告饶某泉,但因颜某擅闯红灯的过错行为导致饶某泉重伤二级且被鉴定为多处残疾,其行为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同时也超出法律上对于好意同乘行为意思表示的风险范围,系重大过失。因此,颜某的责任不能适用好意同乘的条款进行减免,对于颜某所提出的“应当减轻我方的责任比例”的抗辩不予支持,遂判决颜某赔偿饶某泉各项损失185137.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