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1.0

丹道至尊

导演:史蒂芬·斯皮尔伯格

年代:2015 

地区:金华 

类型:合集 其它 逆袭 强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4:28

原标题:国务院部门网站

这一问引来不少家长回应。有的说,自己孩子是漫画迷,双休日会锁上门在房间看一天漫画,不做作业,家长拆了锁,娃又想方设法用东西挡住门,暑假里她找人把门拆了。有的说,小升初时老师来家访,建议家长关注孩子独自在房间里的情况,别让孩子把门一关,和孩子商量后,将书桌搬到了客厅。一位爸爸说,孩子爱锁门,他们要求把钥匙留在门上,但孩子有次反锁,他们在外面别断了钥匙,干脆把锁拆了。

“小红书”上,不少网友分享过自己的门锁被父母拆掉的经历,“锁被家长拆了怎么办”的相关帖子有2万篇。有网友说原因是自己成绩下滑,“真受不了我妈这种控制欲,我好歹是一线城市最好的初中考过年级第一的人,这次没考好,就这样了”。还有的网友称门锁被拆源于与父母争吵,自己进了房间锁上门,“和爸爸吵架nds美妙世界,他让我收拾桌子nds美妙世界,我说等会儿,他就把卧室的门锁踹下来了”“我一生气会躲到房间锁上门,我妈叫我爸把门锁拆了”。

孩子如何看待家长拆锁的行为?《都市快报》委托杭州一名初中班主任在班里做了个小调查。结果显示,四十名学生中,三十多人的房间平时不锁,其中五人表示,因为锁已经被家长拆了。二十多名学生表示无法接受家长拆自己的门锁,因为“没隐私”“没有安全感”,还有人认为这是“随意破坏他人财物,违法的”。在十几名可以接受父母这种行为的学生中,有人称自己在校内已完成作业;有人表示是在客厅写作业或房门没装锁;有人表示理解,“这样做应该有他们的道理,可能是希望自己认真学习”。

社交媒体上,多数曾被拆锁的网友认为父母此举不尊重自己的隐私,“控制欲很强”。一名网友回忆拆锁后与母亲的对话,“我说能不能把门锁安回去,我想有隐私,她说‘你有什么隐私’” ;有网友称父亲拆锁后说“这是他家,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都市快报》采访的一位学生说,父母是在自己期末考试成绩下滑后拆锁的,称“什么时候学习成绩好了,才能有隐私”。

孩子气愤,父母也有苦衷。一些家长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表示,拆孩子的门锁实属无奈。“晚上两三点才睡,说了、骂了、求了,就是不听,真是折磨人”“敲门不理,除了吃饭基本关在房里——可以关门,但锁必须拆”“等你经历的时候巴不得把门也拆了”。有家长表示,孩子锁门是拒绝沟通的对抗,“孩子脾气大,也不跟家长沟通”。

“家长为监督孩子的学习而拆锁,是过度关注成绩,却忽视了生活教育、生命教育nds美妙世界,效果可能适得其反。”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不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自主学习能力、责任心,等他们离开了家长监督,如何独立完成学业、工作?“家长拆锁拆门装监控,认为是为孩子好,实际上没把孩子看作有独立人格的人,当孩子感受不到作为人拥有的尊严时,他能感觉到自己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吗?近年来抑郁症低龄化,学生的心理问题越来越严重,和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

江苏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凌宗伟认为,家庭关系应建立在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以学习的好坏来决定孩子是否拥有隐私,是将成绩置于亲子关系之上,扭曲了正常的家庭伦理。家长不妨换位思考,如果自己被摄像头盯着工作会是怎样的感受? 他表示,家长可以通过示范和指导来帮助孩子管理自己的时间与空间;对孩子的努力和进步要给予正面反馈,引导他们学会在没有成人监督的情况下独立地学习。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洁律师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孩子锁门是合理维护隐私的行为,家长以“监督学习”为由长期剥夺隐私,可能构成监护权的滥用,擅自安装监控更是严重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孩子对个人隐私、独立空间有需求,反映了自我意识、界限感的建立,家长不能因为有监护权而无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将孩子锁门等同于‘逃避监督’。”她认为,拆锁易引发逆反心理,使监督更加困难,建议通过与孩子共同制定规则,如明确家长在合理的时间、情况下可以进入房间,避免直接干预孩子的私人空间nds美妙世界,既尊重隐私,又能培养孩子的自律能力。

原标题:大众CC售价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最终认定某教育公司未经许可继续使用已离职主播出镜的视频构成侵权。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3月27日,原告李某某入职被告某教育公司担任主播,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及合同附件《无形财产所有权协议》。当年11月30日,李某某从被告处离职。李某某离职后,发现被告公司运营的短视频平台账号未删除其在职期间出镜的一条短视频,并且于2023年12月13日发布的短视频还使用了李某某的声音作为配音。原告李某某认为,上述两条短视频侵害了其肖像权和声音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其经济损失。被告某教育公司辩称,原告在职期间拍摄的视频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公司享有nds美妙世界,且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已经向原告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原告的工作必然涉及主播肖像(及或声音)的使用nds美妙世界,公司使用其肖像和声音无需原告的特别授权许可。在原告离职后,公司已经主动删除大量由原告出镜的短视频,涉案的两个视频系遗漏,现已全部下架。原告在起诉前未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公司不存在侵权的故意。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原告离职之后被告是否负有主动删除在先录制的短视频的义务,如继续使用该短视频是否构成侵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知,原告从事的是主播一职。对于该岗位的工作内容,原告理应知晓在职期间势必在被告的直播间或者宣传账号中出镜。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原告为完成本职工作出镜配合拍摄短视频,实质上包含了对被告使用其肖像的许可,即使双方未签订相关的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也应认定被告在原告在职期间内有权使用带有原告肖像的视频。被告某教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使用原告出镜的短视频,已向原告支付了相应的劳动报酬,且该视频带来的经济利益包含视频的播放量、点赞量等带来的数据引流利益,属于合法经营利益,依法亦应予以保护。但是,在双方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肖像许可使用的时间应认定为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致。在原告离职后,双方关于继续使用原告出镜短视频的事实基础发生了变化,双方事后亦未达成继续使用的合意,从有利于劳动者保护和肖像权保护的角度,劳动关系结束即视为肖像许可的终止。即便被告享有著作权,也无权在没有取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继续传播使用原告出镜的视频。因此,在劳动关系结束后,被告在短视频平台继续维持该视频的发布状态,使用并公开原告的肖像,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法官表示,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具有人身专属性,任何自然人的声音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自然人声音的可识别性是指在他人反复多次或长期聆听的基础上,通过该声音特征能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被告曾通过涉案两个短视频账号发布大量原告出镜口播的短视频,特定用户能够识别出原告的声音,可以认定具有可识别性。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声音进行配音的行为构成侵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李某某相应经济损失。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编辑 甘浩校对 李立军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新京报记者从石景山区检察院获悉,针对北京石景山区某商场盲盒经营不规范问题,石景山区检察院于近期督促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涉案商场的盲盒经营商户开展了专项检查,协同检察院未检办公室对盲盒经营商户进行普法。据了解,石景山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刑事案件发生地周边的一家商场部分盲盒经营者未按照《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合规经营。有的盲盒经营者未以显著方式提示,“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需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有的商品提示与法规的规定不符,不能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盲盒消费,侵犯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述盲盒经营者未合规经营的行为极易产生涉未成年人消费争议,可能致使不特定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遭受侵害风险。2024年8月23日,石景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通过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向石景山区某街道办事处移送上述违法线索,并就督促其依法履职进行磋商。随后,石景山区某街道办事处就该违法线索与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沟通,辖区市场管理所对涉案商场的盲盒经营商户开展了专项检查,要求盲盒经营商户在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购买提示,并邀请未检办公室对专项检查进行监督,共同对盲盒经营商户进行现场普法,释明向未成年人销售盲盒背后存在的常见违法问题,引导盲盒经营者依法经营。石景山区检察院认为,盲盒的购买方式存在不良诱导的可能,对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容易成瘾。某些盲盒卡牌、盲盒产品甚至成为了未成年人社交的新名片,花费大量时间在搜集、交换和整理盲盒产品上,为了集齐“稀有款”“隐藏款”而不断冲动消费,对未成年人的金钱观、价值观、甚至心理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新兴业态在迅猛发展同时存在的监管盲区和未成年人保护风险隐患nds美妙世界,需要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增强全社会对新兴业态涉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关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盲盒现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编辑 甘浩校对 赵琳

一是实现服务知识产权全链条的应用功能。平台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设权利人图谱分析、运用信息监测、知识产权代理监管等模块,便利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一站式”查询四类知识产权信息,实现专利和商标质押、许可信息的集中供给,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专利商标代理监管等业务流程的电子化,为创新主体、社会公众以及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数字化服务渠道。

二是实现畅通信息共享的数据枢纽功能。平台将建设数据共享交换模块,汇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400余项数据以及相关部委共享的领域数据。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以数据接口或中间库等方式,向相关部委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放,切实发挥数据枢纽作用,取得数据“汇进来、给出去、用起来”的积极效果,不断打通数据壁垒,增强数据共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