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0.0

丹道至尊

导演:张青峰

年代:2021 

地区:台湾 

类型:香港 穿越 印度 美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9:42

原标题:浙江杭州:党员收看“云党课”

中新网北京11月23日电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第四届雁栖人才论坛成功举办。本届论坛以“人才引领向‘新’而行——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高地”为主题,邀请顶尖科学家、企业家、知名专家学者深入交流对话,共议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发展,共商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培养,共同助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新论点·高地共建”版块,5位专家围绕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打造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等主题,为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建言献策。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晓,分享国科大建校46年来形成的独特科教融合办学模式,表示未来国科大将立足新时期新使命,不断完善科教融合育人体系,坚持深度融入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助力首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在与会嘉宾重点关注的“新合作·生态共育”版块中,多个涉及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代表性项目集中签约或发布。怀柔科学城管委会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围绕专利“先使用后付费”联合发布,未来双方将采用在专利使用合同中约定“零门槛费+里程碑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许可费”方式,促进创新成果更好地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论坛上,怀柔科学城生命科学产业创新研究院正式揭牌,研究院由怀柔科学城管委会联合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等高校院所共同发起,重点聚焦医学影像设备、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等产业方向,建立“理事会+全球战略咨询委员会+产业技术研究院+市场化平台公司”的组织架构,通过创新校地共建、央地协同机制,推动人才联合培养和生命科学设施平台成果转化溢出。

围绕构建高水平人才开放生态,怀柔区积极对接国内外知名高校创新资源。怀柔科学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在论坛上共同签订谅解备忘录,在科研设施平台共享、前沿领域研究、科研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培养等方面开展一系列战略合作。怀柔区清华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也正式落地,为怀柔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的同时,为清华学子提供广阔的实践天地。

同时,怀柔区卫健委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签订儿科高质量创新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共建紧密型儿科医联体,助力怀柔打造区域儿童医疗综合中心,为在怀科研人员和广大群众提供高水平儿童医疗服务。HICOOL大赛获奖项目纳核华亮以及宇墨科技、中科内镜、和义广业等人才领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代表也在论坛上集中落地签约。

本届雁栖人才论坛由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指导,北京市怀柔区委、怀柔区人民政府,怀柔科学城党工委、怀柔科学城管委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举办。雁栖人才论坛已连续举办四届,是怀柔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服务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的重要举措。怀柔区将以举办论坛为契机,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考克斯,搭建多层次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广泛链接各领域人才,与人才携手续写科技与创新共舞、人才与产业交融、城市与人才同行的绚丽华章,共同朝着建设“百年科学城”、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融合发展高地目标奋勇前行。(完)

原标题:小姐姐申请签证时附上自家猫的照片,结果秒过…果然没有猫咪征服不了的人类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瑞罡介绍,该院集中审理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涉网个人信息保护案件。2018年至2023年的5年间,该院共受理此类案件58件,而近一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从侵权形态来看,涉及侵害个人信息的知情权与决定权的案件最多,主要侵权形式为未经同意收集、公开、提供个人信息,或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共计73件。特别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新的挑战。以“AI换脸”纠纷为例,“AI换脸”为用户提供了一种新奇的体验和情感满足,但它所利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涉及人脸识别、关键点定位、特征提取等多项技术,将静态图片中的特征与原视频的面部特征、表情等通过算法融合,可能涉及肖像权及个人信息权益侵害问题。

“个人信息保护案件涉诉信息类型较为丰富,既包含基础个人信息,如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也有因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的‘AI换脸’等新类型侵权案件,还包括多种衍生信息,亦包括大量法律未明确列举的个人信息,如电子商务平台上形成的用户订单交易详情、客服沟通记录等。”赵瑞罡表示,这反映出个人信息与企业的衍生数据相互交织,呈现复杂化的状态和趋势。部分案件中反映网络平台运营者未尽到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定义务,导致用户个人信息遭受泄露、篡改、冒用,如网络平台未经有效审查,导致侵权人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用于企业账号认证。

法院认为,案涉短视频动态呈现了廖某的面部特征等个体化特征,可以以数据形式呈现,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信息”的定义,属于廖某的个人信息。针对案涉换脸行为,被告需要先收集包含廖某人脸信息的出镜视频,将该视频中的廖某面部替换成自己提供的照片中的面部,该合成过程需要将新的静态图片中的特征与原视频部分面部特征、表情等通过算法进行融合。上述过程,涉及对廖某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分析等,属于对廖某个人信息的处理。被告无证据证明其经过原告廖某同意,因此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法官表示,“AI换脸”与个人肖像密切相关考克斯,不免引起公众对肖像权与个人信息权益的担忧。上述案件明确了肖像权“可识别性”不局限于面部,但应当主要集中于自然人的个人生理特征,避免肖像权的任意扩张影响妆容、造型等领域的合法使用及创作传播。同时,案件明确了肖像与个人信息的关系与认定差异,即肖像以特定范围内的公众可识别为要件,主要保护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肖像识别带来的精神和财产利益;而个人信息认定标准不以公众识别为前提,重点在于预防个人信息被滥用的风险。

法院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涉及对象多、领域广,多个部门职责交叉或者职权定位不够明晰,亟须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密通信等新技术在黑灰产活动中的加速应用,加大了执法和监管成本。在面对个人信息收集、处理、使用等不同环节,行政执法部门可能难以及时采取相对应的监管措施。此外,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基于处理个人信息产生的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规则尚未完全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