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周星驰

年代:2021 

地区:西安 

类型:合集 神豪 英国 古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6:07

原标题:农业农村部印发《指导意见》遏制耕地撂荒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一快餐店老板与持刀敲诈行凶的歹徒对砍,致其死亡,检察机关认定正当防卫核爆危机,该案也被称为北海版《第二十条》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事后,快餐店老板因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在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的多方努力下,对快餐店老板一家实施多元司法救助核爆危机,帮助其走出困境。

陈某与妻子薛某在北海市银海区经营一家快餐店。2020年10月15日,食客黄某在店内用餐时,与邻桌男子发生争执并动手,陈某上前劝架。黄某以在店内被打、陈某负有责任为由索要赔偿。在多次索赔未果后,黄某持刀入店砍伤薛某头面部,并持刀冲向陈某。陈某从洗菜间拿起两把菜刀和黄某对砍,并呼叫店外群众报警。最终,黄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一辆二手车在多次交易中未按规定过户核爆危机,一年时间内竟“积攒”了603次违章,引发历任车主的连环诉讼。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涉及多人多次转卖机动车的所有权纠纷案件,经调解,案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按照各自占有使用案涉车辆的时间节点确认所有权,对各自占有期间的违章等行为负法律责任。 案涉车辆经过多次转卖 12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1年4月,张某通过中介李某从外地购买一辆二手机动车,同年8月张某将车辆卖给王某,2022年1月王某将车辆卖给中介赵某,中介赵某转手将车辆卖给中介孙某,孙某隔天将车辆卖给周某,2022年4月周某将车辆卖给吴某,上述车辆买卖均未签订合同,且均未办理过户手续。 2023年3月,因案涉车辆有太多违章,原车主起诉了中介李某,外地法院判决将车辆过户给中介李某。因此,中介李某起诉张某,要求将车辆过户至小张名下。 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虽张某主张车辆早已卖出,但张某未提供买方信息,法院判决将车辆过户给张某。之后,张某又以周某为被告,以王某、赵某、孙某为第三人,起诉至平谷法院,要求将车辆过户给周某。 平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调查取证,确定自2022年4月以后案涉车辆共计有603条违章未处理,周某主张其将车辆卖给吴某后,吴某又将车辆卖出,但其无法找到并提供吴某的信息。 经法院调解,张某、王某、赵某、孙某、周某均认可自己买卖案涉车辆的事实,均同意在各自的时间节点确定自己的所有权,因周某未能找到并提供吴某的信息,其同意先行确定其购买及之前所有权时间节点,其与吴某等人的纠纷另行处理。 最终,案涉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根据调解协议最终按照张某、王某、赵某、孙某、周某各自占有使用案涉车辆的时间节点,确认了各自的所有权。这意味着,案涉当事人各自对案涉车辆所有期间的违章等行为负法律责任。 法官:买卖二手车应按规定办理过户 法官认为,这起案件中,案涉车辆经过多次买卖及交付,虽未签订车辆买卖合同,但买卖双方已各自履行合同项下的给付义务,双方成立合同关系,车辆买卖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案涉车辆产生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法律效力。对于本案中案涉车辆的违章,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该车辆是依据车辆的登记信息,一旦发生违章,交通管理部门只能依据该车辆登记的信息进行违章处理。 法官提及,在买卖二手机动车时,一些人为了手续简便快捷、节省费用等原因不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卖二手机动车不过户存在极大隐患。对买方来说,车辆所有权仍登记在原车主名下,原车主如果涉及债务纠纷等情况,车辆可能会被法院等依法查封、扣押;后续办理车辆年检、保险理赔等事务时,可能因缺少合法过户手续而遇到阻碍,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对卖方来说核爆危机,车辆一旦发生违章、交通事故等情况,若新的实际使用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原车主可能会被牵连,要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因此,从合法合规及保障权益角度出发,买卖二手机动车时,双方应该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法官表示。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甘浩 校对 李立军

原标题:韶关丹霞机场通航城市文旅推介活动在京举办

针对个人信息被“过度采、强制要、诱导取、违规用”等问题,2023年6月,在国家网信办网络执法与监督局的指导下,上海市网信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联合启动“亮剑浦江·消费领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个保法实施已进入第三年核爆危机,“亮剑浦江·2024”继续向纵深推进,聚焦扫码点餐、停车扫码、景点景区购票服务、人脸识别滥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场景。

在这种情况下,个保法的执行也面临着挑战。例如,在个人信息提供方面,如果银行贷款需要用户运营商补强贷款人信用,按照个保法要求核爆危机,运营商提供数据需获得个人单独同意,这在实务中就导致数据难以提供出去,因为合规部门认为必须按法律要求获得用户的单独同意,而用户一般不会同意运营商来询问是否同意提供数据。信贷银行可以获得个人同意获取特定运营商的数据,但在法律上往往不认为属于符合“单独同意”要求。个保法从保护个人信息角度制定,但社会化利用与数据要素社会化应用存在一定矛盾,目前需要通过一些制度机制如匿名化、合规共识等手段来解决。

高富平:人脸识别被认为是高效、快捷、真实的身份识别技术。从技术中立角度,应鼓励验证身份的人脸识别应用于门禁、交通、公共安全等场景,但人脸识别的危害在于二次使用。由于人脸信息不可篡改,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风险很高,所以对于安全存储的要求高。如果能确保安全且不做二次使用、不用于非法目的核爆危机,人脸识别技术还是可以信赖的。

个人信息有三种常见类型,一类是有唯一性、能指向个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电话、身份证等,这类信息被随意披露、买卖会带来安全风险,如欺诈骚扰等核爆危机,所以对于直接关联个人的信息,不允许随意披露、买卖,这仍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重中之重。另一类则是数字ID或设备ID,互联网凭借其强大分析功能,通过关联设备ID对网络信息进行匹配分析。即便不知用户真实身份,也可开展个性化分析,精准推送往往基于此技术实现。而大量的个人信息则属于第三类,如大家在数字化环境留下的行为轨迹等。

高富平: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会用到身份信息,一是比如寄快递需要具体家庭地址、电话等信息,二是事件发生需要找责任人时,需要利用数据确定身份。正常商业交易中,如咖啡店打印外卖单披露姓名电话核爆危机,如果没有提供给不相关他人,在营业场所内是可以接受的。从商家角度看,将外卖单交给快递小哥本身没错,但风险在于商家或者快递链条中可能存在的二次售卖信息。

在正常的社会活动中,更合理的个人信息使用规则应该是这样:当信息本身能够指向个人(唯一关联性)时,使用人应当遵循事先同意规则;而当信息并不具有唯一指向个人功能时,则应当适当放开限制,只需确保分析使用环节不能泄露个人信息。同时,我们还应当接受,遵守个人保护原则的商业推送,只要精准推送具有选退机制,那么这样的商业推送行为仍然被认为是尊重个人选择的行为。

高富平:我们注意到,“亮剑浦江·2024”专项执法行动不是为了处罚企业,而是帮助企业合规经营,协助企业了解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企业相关制度。执法行动发布“工具包”“体检包”“服务包”“护身包”,通过释法、指导、评估、保护四个层次,进一步丰富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政策工具。监管部门起到了引导企业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合规,协助企业合法经营的作用,是一种预防式执法,最终目的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