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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至尊

导演:谢晋

年代:2014 

地区:北京 

类型:印度 德国 韩国 法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8:02

原标题:“三个务必”的思想内涵和价值意蕴

然而,这些早早就显示已经预定的场地,却在一些平台和微信群里以“约球”的名义加价转售,部分看似在约球的“帖主”或“俱乐部”,干的却是“黄牛”的事。新闻晨报·申度新闻记者暗访发现,同一个ID甚至一天能发近10条不同时段和场地的“约球帖”,一些群主甚至在其约球群内重新定义了某些公共体育场馆场地的“二级市场价格”,针对不同场馆的管理模式,这些“黄牛”所使用的转售手段也有所差别。

上海市民印先生是一名网球爱好者,他告诉记者,如今,像徐家汇体育公园网球场(又称“万体馆网球场”)、东方体育中心网球场、仙霞网球中心网球场、源深体育中心网球场、长宁网球场、徐汇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网球场、上海体育宫网球场等场地,都有官方的线上预约渠道,但到了更新场次的时间点,哪怕掐着点进去,也很难抢到场地。然而,另一方面,这些早早被人订掉的场地,却在微信群或者约球小程序上以“约球”名义挂出。

据印先生介绍,原本“韵动吧”的“约战网球”页面,本意是方便没有固定搭子的网球爱好者发帖找对手或搭档“约球”、“AA”制(指“平均分担所需费用”)支付场地费用,但近几年有许多名为“约球”的帖子,报名后却发现是“黄牛”,“很明显同一个ID会发好多不同场次的帖子,而且联系上之后会加价出售,帖主自己不打,甚至不露面”。

同时,“享邀动”还把记者拉进了一个300多人的“享邀动—源深体育中心网球约球群”,群公告显示:“本群为源深体育中心约球群,主要提供约球服务、场地转让……本群约球价格为:两人单打,一小时;四人双打,两小时为100/人,人数不满,活动取消。场地转让价格为:200/片/小时。”记者“潜伏”在该微信群内多日发现,“享邀动”每天都会在群内发布多条不同时段的“约球”信息。

徐家汇体育公园经过与场馆预定平台技术部门沟通得知,“黄牛”不仅注册了大量虚拟手机号码,而且还具有一定编程能力,通过发送高频请求访问预定界面。目前,技术部门已经锁定了部分“黄牛”预定账户信息,采取了账号封禁措施,同时场馆工作人员也通过线下调查发现,个别网球俱乐部组织不仅高价出售室内网球场,甚至在网球群里鼓动、误导不明真相的市民抹黑徐家汇体育公园。

“我们将持续努力打击‘黄牛’抢占体育场馆资源的行为,确保场馆资源能够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广大市民和健身爱好者。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打击‘黄牛’的行动,共同维护良好的体育场馆秩序。”场馆运营方表示,如今在场馆显著位置都张贴有举报二维码,欢迎广大运动爱好者积极举报“黄牛”加价倒卖行为爱情男女,一经查实,相关场次将立即封禁。

“最早我们是数字验证码或者字符验证码,后来升级到了图形验证码,也在订场规则上限制了一个手机号每天最多只能订两小时场地,每周最多订4小时场地。”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进行技术手段升级后,场馆运营方又发现,有“黄牛”用截图静态码的方式躲过管理,“我们就又把核验码调整成30秒一刷新。但是新的问题来了,如果是家里人帮忙订场发截图给家里的老年人、小朋友来核验,30秒的时间远远不够他们操作。”

“我们源深体育中心作为一个开放的平台爱情男女,尽力做到公正公平,但是‘黄牛’的行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我们的运营。因为这个场馆本来是为了给市民提供一个高性价比的、好的公益开放场地,却被‘黄牛’扰乱了市场。我们场馆方也是非常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我们对这些‘黄牛’进行核查或者处理爱情男女,同时呼吁市民朋友不要买‘黄牛票’。”源深体育中心方面表示。

原标题:【社论】携手迈进更加美好的“数字未来”

在时间分布上,我国道路交通伤害呈现早晚高峰事故频发、凌晨时段事故高发和不同月份有所波动的特点。北京积水潭医院急诊科主任田兆兴表示,“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早上7~9点、下午5~7点的道路交通事故占比高达30%,主要原因是交通流量大、车辆行驶速度快、驾驶员易疲劳等。凌晨2~5点时段,由于道路照明条件较差、驾驶者易视线不良,也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另外,1月、7月和12月相对交通事故发生率更高,这是因为7月正值学生暑期和旅游黄金期,出行人数增加,而1月和12月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增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教授介绍爱情男女,我国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地方综合性立法约有79部爱情男女,重点领域针对性立法超过100部。各级立法基本覆盖道路交通重点领域,包括控制速度、严管酒驾、强制系安全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普及安全座椅等。此外,相关配套规范、标准逐渐完善,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之间形成了良好的衔接。

但与此同时,我国在道路交通安全立法方面也面临挑战。张力表示,例如交通安全隐患量大面广,交通事故多发易发,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尚未消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点分布、多元扩散的风险逐步加大等。此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识仍需加强,机构协同监管体系亟待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立法仍需加强配套衔接,针对自动驾驶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也亟需法律层面予以回应。

“对于人来说,二十年正当壮年,但对于一部法律来说,二十年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它在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求,特别是在道路交通参与者和交通工具的类型和数量都如此庞大,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张力表示,应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法》全面系统修订的步伐,及时填补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制度在路、车、人方面的关键漏洞,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新业态新技术发展做好配套立法,从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一个便捷、高效、安全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