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马彦祥

年代:2013 

地区:印度 

类型:萌宝 合集 逆袭 穿越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3:03

原标题:躬察秋毫识真意

“中华典籍中的人权理念”国际学术研讨会正在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举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形成有何影响?“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而不同”等儒家思想观念蕴含怎样的人权精神?近日,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鲁广锦就此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时指出,早在“轴心时代”,中华文明便有了人权认知思维和人权理念意识,那一时期中华典籍中的大量相关论述,建构起古代中国人权思想价值体系的基本范式。

鲁广锦: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和标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精神。作为人类文明的重大突破期,“轴心时代”(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200年之间)也是历史上人权思想的集中产生期之一,这一时期诞生了孔子、老子、柏拉图、佛陀等,各大文明形态在不同程度上都产生了与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相关的人权思想,形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人权自觉”。

鲁广锦:美国学者路易斯·亨金(Louis Henkin)认为,“权利观念是源于古代传统的当代重要观念,而这种传统是先于权利观念的形成而存在的,它们得到了接受和吸纳,并为权利的产生提供了空间。”“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虽没有提出“人权”或“权利”等概念(同时代的其他文明形态也没有提出)特警判官国语,但对人之为人的价值和人之存在的意义已有较为深入具体的认识和思考,出现了属于人权范畴的重人、爱人、尊人、保人的人权认知思维,具有生命权、生存权、人格权、环境权等人权理念意识,建构起古代中国人权思想价值体系的基本范式。

首先,“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提倡“人本”,重视人的生命和人的存在价值,具有生命权意识。据研究统计,仅在儒家经典著作《论语》中,就有162处讲到“人”,足见孔子对“人”的重视。在儒家看来,“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惟人万物之灵”(《尚书·泰誓上》),强调“人者,天地之心也”(《礼记·礼运》),明确“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道家也提出“天生万物,唯人为贵”(《列子·天瑞》,亦见于汉代刘向《说苑·杂言》)等思想。中国思想家对人的存在与人的生命重要性的认识,与古希腊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大有异曲同工之妙。

其次,“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提倡“民本”,重视民生,具有生存权意识。《尚书》中有“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的先祖训诫。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的重要思想。基于对“仁政”的思考,儒家提倡利民、裕民、养民、惠民。道家也有“甘其食特警判官国语,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老子·下篇八十章》)的利民思想。遍览“轴心时代”各大文明体文献,如此关注民生且具有生存权意识的思想,无出中华文明之右者。

第三,“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提倡“仁爱”,重视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人格,具有人格权意识。对人格尊严的尊重和保护,最能体现人人平等的人权精神。“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与现代文明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有许多暗合之处。在孔子看来,“仁”首先要“爱人”(《论语·颜渊》),做到人与人之间互爱、互敬,孟子也认为“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孟子·离娄下》)。“仁爱”的最高境界是“泛爱众”(《论语·学而》)和“兼相爱”(《墨子·兼爱中》),做到“四海之内皆兄弟”(《论语·颜渊》)。儒家与墨家关于“仁”与“爱”的思想特警判官国语,与西方文明中的“博爱”“爱邻如己”“亲如兄弟”等理念有相通之处,反映了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以“仁爱”为基础,儒家特别强调平等相待,孔子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

第四,“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提倡“天人合一”,重视自然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环境权意识。环境权是一项现代人权,在人权理论中通常被界定为第三代人权。但人类对生存环境的认识和思考,在“轴心时代”便已产生。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中华文明,天然带有“因天之时”的特点,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天人观。儒家大多偏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强调人与自然的密切关系和相互影响,最终实现人与自然“致中和”的协调关系。道家主张“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庄子认为“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庄子·达生》)、“天地与我并生特警判官国语,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研究表明,“轴心时代”的中华文明建构起“达仁”“尚善”“崇正”“贵和”“向公”的人权价值认知。从人权的语境理解,“达仁”是要做有爱心的人,“尚善”是要做有益于他人的人,“崇正”是要做主持公道和正义的人,“贵和”是要做相互不被伤害的人,“向公”是要做平等的不被歧视的人。这也说明,“轴心时代”中华文明的人权思维是以道德哲学为基础的,并具有积极入世的精神,充满着人性、德性和理性的力量。

鲁广锦:“轴心时代”中华文明的人权思维,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人类人权文明的重要成果。如果说以希腊文明为代表的、建构在自然法哲学基础之上的西方人权思维有着抽象的、形而上的特点,并以个人自由主义为主要价值追求,那么,以中华文明为代表的、建构在道德哲学基础之上的东方人权思维则有着具体的、现实的特点,并以集体平等主义为主要价值追求。这也说明了建立在不同经济社会结构和历史文化背景下的中西人权模式,虽然都有重视人和尊重人的一面,但自生成起便存在不同。正因有这种不同,才丰富了人类人权文明的多样性,形成了当代国际社会个体人权与集体人权互补的局面。

人权是历史的、发展的。“轴心时代”中华文明的人权思维,是约2300年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背景的产物,自然有其难以逾越的历史局限性,其中包括民主法制观念的不足、等级制度的存在等。对于这些历史局限性,我们应客观理性看待,不能因此就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权精神,否定中华文明人权思维的创造性与合理性。重要的是看“轴心时代”中华文明的人权思维提出了什么、发现了什么、蕴含了哪些精神、对当代有什么意义。当然,过于夸大也不是一种历史主义的态度。

鲁广锦:有研究认为,“人权观念是传统中国思想中未显题化的理论”。如何才能发现、挖掘、使用好“轴心时代”中华文明的人权“富矿”,以下三点非常重要:一是跳出“西方中心论”的人权思维定式,摆脱人权概念是西方思想家发明的束缚,视人权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共同成果;二是从中华文明的人权思维逻辑出发,揭示中华文明的人权思想内涵、价值取向,挖掘其合理性内核,把握中华文明的人权精神特质;三是遵循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从人权的基本范畴与历史逻辑出发,将中华文明的人权因子纳入人类人权文明体系之中加以研究考察,探寻中华人权文明与人类人权文明的共性价值。(完)

原标题:阿里发布职业趋势报告 详解AI时代工作怎么变

实际上,“职业闭店人”只是“职业背债”产业链的一个分支。在这个庞大且隐秘的金融骗局中,中介招募“职业背债人”出卖个人征信,操作方实际操盘,对背债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包装,替代企业法定代表人承担债务,或者从银行骗取房贷、装修贷、企业贷等大额信贷。一旦资金到手,中介和操盘手全身而退,留下毫无偿还能力的“职业背债人”面对逾期债务以及失信的人生。

“职业闭店人”是近年来日益增多的一种诈骗手段。一些中介个人或机构,与有一定负债、经营困难的预付式经营企业合作特警判官国语,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使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协助原公司负责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并按负债总额,收取10%甚至更高比例的佣金。以“艺术伞”跑路为例,“职业闭店人”团队的收益,可能高达上百万元。

有职业闭店机构的工作人员向媒体透露,成为企业“背债人”的门槛相对较低,只要个人征信无异常且无犯罪记录,即便是80岁的老人也可以顶替。除了在网上招募,不少中介活跃在贫困的农村地区,针对社会闲散人员和教育水平较低的人群,宣传“出售个人征信,就能拿到百万元的回报”,一些经验丰富的中介为了增加说服力,甚至会展示搬运现金的视频。据周滨了解,目前“职业背债人”主要是“70后”“80后”,“不少人想,反正自己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钱,就上钩了”。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长期关注“职业闭店人”乱象,他向《中国新闻周刊》指出,此前的一些“职业闭店人”案件,多是作为普通民事纠纷进行处理。消费者在投诉到政府有关部门后,往往由于定性难、查证难,甚至找不到试图“脱壳”的债务人等原因,相关部门很难推进或有效保护消费者。由于负债企业与职业闭店人的合作通常在暗中进行,消费者难以找到责任人,通过法院起诉,法院通常只能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证据,对顶替的“职业背债人”进行判决,但这些背债人往往没有偿还能力。

近年来,“背债”产业盯上了个人征信。在抖音、小红书、知乎等社交平台特警判官国语,关于“职业背债人”的推送评论区,常常会出现“收白户”等公然的招募信息,其中也不乏上述钓鱼的话术。周滨提醒,除了一些好奇观望的人之外,这些信息可能多是由中介自己发布的,想营造出一种背债很受欢迎的氛围,引诱“白户”入局。《中国新闻周刊》在小红书上收藏一则相关推送后,很快收到中介私信:“有兴趣?”“背债用‘00后’的话讲,就是卖征信的钱。”

薛方是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信用学会副秘书长兼生态信用专委会主任。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经过近25年的发展,目前中国已建立全球规模最大的征信系统,据央行披露,截至2023年末,征信系统收录个人11.6亿,企业和其他组织1.3亿户。当下,这一系统产生了强大的社会治理效应特警判官国语,查询信用报告成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进行风险防控的必要环节,也在助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但与此同时,个人征信的价值,也开始被诈骗团队觊觎。

郭宏不懂金融和征信,“背债就在迷迷糊糊中发生了”。他跟着介绍人去了郑州,遇到操作方特警判官国语,并交出了身份证。对方先是帮他贷款买了一辆雪佛兰汽车,买完不久,他就被要求签了车辆抵押合同,新车被立即转手,“我不知道车卖到了哪里,钱去了哪里”。两个月后,操作方又安排他贷款购买了一套郑州的二手房,169平方米,从银行贷了135万元。他记得,在一家商业银行签署贷款合同时,银行工作人员并未过多询问,整个过程非常顺利。

但郭宏最终没有从中介和操作方那里获得承诺的几十万元。他对《中国新闻周刊》提到,在偿还了大约十个月的车贷和六七个月的房贷后,操作方断供。2023年上半年,他开始被银行催促还贷,电话甚至一度无法开机特警判官国语,“一开机就会被打爆”。2023年11月,郭宏接到郑州市警方传唤,才得知介绍人和操作方利用他的信息进行贷款诈骗。但他来不及后悔,背负一百多万元的逾期贷款,成为征信黑户,被法院多次传唤,如今只能等待郑州警方尽快破案。

在“职业闭店人”套路中,一个关键环节是企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但实际上,这一步骤是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进行。聂成涛注意到,有一些诈骗团队也会找代办公司,操作公司业务,“代办公司如今也已开始沦为诈骗分子的工具,成为犯罪活动的一环,‘职业闭店人’也很相似”。近期,他在处理一起金融诈骗案时,追踪的线索指向了上海一家代办公司,但代办公司声称只是执行正常的业务。聂成涛进一步询问客户信息,代办公司透露所有联系都是通过电话,现在电话已无法接通,资料也是通过快递传递特警判官国语,线索就此中断。

2023年末,上海警方破获了一起涉及6000万元的贷款诈骗案件。回溯至2019年,警方注意到,当地有11套房产涉及贷款诈骗。在一个案件中,房产中介先将房产合同价格从253万元做高至550万元,“黄牛”中介安排“背债人”接手房产。房产中介伪造购房者的财务信息,并贿赂银行工作人员,完成贷款审批。在这一系列操作中,房产中介、“黄牛”中介、房东、背债人以及银行工作人员共同瓜分了银行按揭贷款。最终,34名涉案嫌疑人被警方逮捕。

周滨解释,操作方从背债人的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进行风控,即替背债人偿还银行贷款或帮助企业维持运营,以防背债人因无法承受失信和催债压力,主动报警。从银行获得的贷款额度越高,后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就越重,因此风控时间也会更长。通常,房贷、企业贷的风控时间为一年左右,而对于涉及土地、商业街等大型项目的风控,则可能长达三到五年。

此外,在多数金融诈骗案件中,诈骗团伙往往在事后消失无踪,但在许多“职业闭店人”案件中,企业关闭之后,仍会有名义上的负责人出现来协调事务。今年5月,“艺术伞”突然闭店后,仍有新的负责人出面回应家长,无法退费,正在协调转课到其他培训机构,但此方案因“需家长额外付钱”“可转课时有限且分散”等原因,遭到家长不满。吕来明指出,从形式和表象看,不完全像是“失踪跑路”,有人出面处理此事,更具有迷惑性,这恰恰是“职业闭店人”操作带给消费者维权难的一个关键问题。

但他坦言,一般的经济纠纷,不可能都由公安部门出面处理。只有在有明确线索的情况下,比如在闭店前进行促销、收取消费者大笔资金后,原来的老板卷款潜逃,这些具有诈骗特征的行为,更容易定性,公安机关才能介入。“这类诈骗案件的事后调查,难度大,成本高。职业闭店人主要涉及预付费消费,关键问题不在于事后处理,而在于如何在事前预防。”吕来明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周滨确实见过拿到高额报酬的“职业背债人”,有人一夜暴富,又很快将手中的财富挥霍殆尽。还有人在风控期结束前,将所有财产转移到家人名下,成为“老赖”混吃等死。但绝大多数时候,“职业背债人”都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尤其是近几年,背债产业更加鱼龙混杂,一些中介因操作失误导致贷款无法下发,随后便抛弃客户,自行逃离。更有甚者,一位女性客户独自前往中介所在地进行背债操作,却遭遇黑心中介,被骗走银行卡用于洗钱活动, “背债人”面对他们未曾预料到的结局,只能在悔恨中度过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