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王家卫

年代:2014 

地区:内地 

类型:强者 萌宝 泰国 其它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8:50

原标题:形成稳就业的强大合力(人民时评)

青少年是国家、社会发展的宝贵财富,青少年的法治素养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铜仁市政法系统整合多部门力量,通过聘请“法治副校长”、开展专题讲座、加强临界预防对象矫治教育、加强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强化预防溺水事故综合治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措施,打出法治护航“组合拳”,系统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立足政法职能,在全市针对未成年人开展防溺水、防自杀、防性侵、防霸凌、防违法犯罪(简称‘五防’)综合治理,多元推进、协同联动,持续抓牢未成年人‘五防’综合治理工作,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防线,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铜仁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吴中举说。

“该法治教育基地由碧江区人民检察院承建,在碧江区关工委指导下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打造,主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禁毒等十几个法律法规知识模块展开,旨在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蒲德静告诉记者,基地自揭牌以来,相关部门多次为同学们送去“法治第一课”、现场庭审等普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护航莘莘学子健康成长,是责任,更是使命,需要相关部门的暖心“奔赴”。今年以来,铜仁市委政法委有效发挥统筹协调优势,协同联动法院、检察院、团委、妇联、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局等单位,牵头建立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通过制定《铜仁市未成年人“五防”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制度化方式、规范化举措,凝聚起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同学们,你们知道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吗?”5月29日,一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讲座”在碧江区坝黄镇苗哨溪小学举行。碧江区人民检察院“阳光少年·未检e站”负责人王婷婷通过互动提问的方式,让孩子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懂得如何远离危险与侵害。随后,王婷婷围绕“如何争做一名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好少年”进行讲解,以案释法,为同学们带来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

据“小茶苗”工作室负责人黄婷介绍,普法分为“线上+线下”两个板块。线上通过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检察官们针对办案中研判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薄弱环节,录制普法视频、创作法治歌曲,定期向各学校推送;线下以“法治副校长”到校履职为切入点,针对教职工、学生家长、在校学生三类群体,开设教职工普法课堂、家庭教育指导课堂及中小学生普法课程。

以法育人庭院深深泰剧,润物无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意义十分重大。为此,铜仁市政法系统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夯实普法阵地作用,广泛积聚力量参与,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目前,全市1775所学校均已聘请“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讲座1589场次、青少年心理健康宣传讲座873场次、防溺水等安全事故教育座谈1722场次,不断强化法治教育成效,积极助力校园法治建设、平安建设。

为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常态化、专业化,除了做实做优“法治副校长”履职工作,铜仁市还在巩固拓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阵地上下功夫。“我市建有多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庭院深深泰剧,其中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建立的全市首个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于今年六一儿童节前夕正式投入运行,目前已接待各类学校师生、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员参观学习共120批次,预计每年可接待实地参观2万人次。”铜仁市综治中心(市重大风险防控中心)宣传培训科副科长曾凡荣告诉记者。

石阡县人民法院“小满家”工作室则坚持问题导向,在惩防并举上下功夫,以能动履职融会贯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部门等涉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防治工作。“我们在石阡中学设立‘小满家’保密访谈室和心灵倾听信箱,不定期安排干警到保密访谈室开展坐班访谈,同时通过信件交流及时答复学生咨询的问题,有效疏导学生心理问题。”石阡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游朕说。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为有效引导“折翼”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铜仁市政法系统进一步完善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帮扶,持续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积极探索推行集“询问、取证、同步录音录像、保护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司法保护模式。通过设立印江少年法学院、碧江“阳光少年·未检e站”、石阡“小满家”工作室、江口“茜姐”工作室等,逐步形成未检品牌集群。

新京报讯(记者丛之翔 实习生武亮亮 彭衎)近日,山西晋中“女硕士患精神疾病失踪十余年被找回”一事引发广泛关注。12月10日,据新华社报道,当地公安机关已对“卜某走失被找回”事件中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了解,女硕士卜女士在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被找到时,已与村民张某育有两名孩子。10日下午,张某的侄女告诉记者,卜女士和张某的两个孩子平时住校,周五才会回家,目前孩子正在学校上课,“回来了不知道谁来照看”。据山西省和顺县联合调查组通报,2011年5月26日,卜某从晋中市榆次区家中走失。2011年8月,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石叠村组一村民在本村附近发现卜某,且有精神异常表现。数日后,本村村民张某(男,汉族,现年46岁)将其带回家中,并育有子女。经查,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月9日,张某的侄女告诉记者,卜女士找到家人后,因张某家庭情况困难,考虑到孩子生活环境问题,当地相关部门已为张某家更换了住处,“换了新房子,买了被子等生活用品,给两个小孩安顿了住处。”她回忆,第一次在叔叔家见到卜女士,是自己11岁的时候。平时,卜女士的精神状态并不稳定,有时发病,有时清醒。9日,卜女士的哥哥卜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卜女士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近期医院的一次体检结果显示卜女士存在营养不良的情况,“长期缺乏蛋白质。”“刚找到花花(卜女士)时,我们是开心的。”卜女士的嫂子说,当时张某及其家人声称,平时对卜女士很好,“花花不用做家务,不用管孩子,无论怎样家里都由着花花。”但到张某家中查看时,她觉得卜女士的居住环境较差。张某的家人多次提及卜女士有大小便失禁的情况,但她将卜女士接回家照看期间,从未发生过类似情况。“我们想知道,她怎么去到那儿的,这十五年来怎么生活的。”卜女士的嫂子说。她表示,找到卜女士后,家中不敢随意接受捐赠,为支付卜女士的医疗费用,现在家中的经济压力较大。山西省和顺县联合调查组通报称,目前,卜某已住院治疗。对卜某及其子女,和顺县将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后期根据案件处理情况,依法确定其子女的监护责任。编辑 甘浩校对 李立军

原标题:杜十娘原唱

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去年9月23日出差杭州期间,崔丽丽入住酒店后被性侵,后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庭院深深泰剧,此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新京报此前报道,崔丽丽是天津某企业营销总监,性侵她的是公司老板钱军(化名)。2024年4月,钱军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之后崔丽丽到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历经4个多月收到这份《决定书》,崔丽丽说:“案件的刑事判决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这个工伤认定会让我活得更有尊严,证明我是因公受伤,公司需要为这个事情负责。”12月4日,崔丽丽就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部长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对于津南区人社局对崔丽丽的工伤认定是否申请行政复议,“我们正在讨论,一周之后给她一个答复。”目前,崔丽丽正在跟公司确认停工留薪期。12月10日,崔丽丽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人力部长回复她“仍需要一两日等待最后大领导的确认”。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受访者供图被性侵后处于焦虑和抑郁状态性侵事件发生半个月后,崔丽丽无法继续在公司工作,她向直属领导请假在家休养。经历失眠、频繁做噩梦,并觉察到自己精神状态不好后,她到天津的两家综合性医院就医,被诊断为焦虑和抑郁状态。但在医生问诊时,她始终无法告诉医生自己真正发生了什么,“被强奸”这个词让她难以启齿。崔丽丽认为,自己被性侵以及因此受到的精神伤害均属于工伤。“事情发生在我出差期间,而且是在商务宴请中为了履行工作职责喝的酒。”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那场酒局上,钱军曾给她发信息称“你陪着多喝点”。商务宴请酒局中途,钱军(化名)给崔丽丽发去的微信聊天记录。 受访者供图2023年12月,在性侵案件进展的同时,崔丽丽曾电话询问津南区人社局工伤申报流程,但被告知因涉及刑事案件,需等待案件结论认定后再来申请工伤。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24年4月2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处钱军有期徒刑四年。在民事赔偿方面,崔丽丽拿到经济损失3000元,这些钱是相关医疗费用和就医所需要的交通费。4月18日,公司的人力部门通知崔丽丽,因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属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她被解除了劳动合同。这是事发后,公司与他第一次正式交涉。同日,崔丽丽走进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她希望“公司需要为这个事情负责”。明确创伤后应激障碍与性侵事件有关崔丽丽告诉记者,第一次到津南区人社局申报工伤时,她被告知,抑郁、焦虑的诊断和治疗需要在人社局指定的三安(安定、安宁、安康)医院诊断。而此前,她只在综合性医院的精神科问诊。4月23日,崔丽丽重新到天津市安定医院接受治疗。7月9日 ,经过两个半月12次的治疗后庭院深深泰剧,经专家会诊,崔丽丽被诊断患创伤后应激障碍。崔丽丽的诊断证明。 受访者供图一周后,崔丽丽带着诊断证明到津南区人社局申报工伤,津南区人社局向其出具了工伤受理通知书。9月3日,崔丽丽接到了津南区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的通知。通过电话询问,她得知需要先到人社局进行“伤与非伤鉴定”,即鉴定创伤后应激障碍是否为性侵事件直接导致。因鉴定专家可预约的时间不确定,暂时中止认定时限。经过再次鉴定,11月7日,崔丽丽收到“伤与非伤鉴定”结论通知,明确创伤后应激障碍与性侵事件有关。针对这一结果,人社局询问公司意见,公司未对此提出异议。直至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津南区人社局的《决定书》。津南区人社局认为,崔丽丽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四条(五)项之规定庭院深深泰剧,“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崔丽丽联系公司确认停工留薪期,公司称将在12月10日给予回复。12月10日,崔丽丽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人力部长回复她“需要等待最后大领导的确认”。崔丽丽称,她不认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她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公司请假制度,也没有旷工,在停工留薪期确认后庭院深深泰剧,将就被公司辞退一事提起劳动仲裁。专家:当地人社局对“伤害”的理解,符合立法本意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姜颖表示,在目前的工伤认定中,很多精神类的疾病很难判断跟工作有无关系,但在此案中,女员工的发病原因比较明显,有证据证明创伤后应激障碍和性侵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就可以认为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侵害。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门类的划分中,也包含了精神科目,应当认为只要伤害结果与其受到的暴力伤害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即符合认定工伤的要素。姜颖认为,此案件中,当地人社局对“伤害”做了扩大式的理解,对于工伤的认定,“是有进步意义的。”姜颖进一步解释,从狭隘角度理解,在现有的工伤认定中,典型工伤是指在一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到事故伤害或意外伤害,比如交通事故、砸伤等。而在此案中,性侵犯罪能否等同于事故伤害?姜颖认为庭院深深泰剧,当地人社局认定了员工在出差工作期间遭遇刑事犯罪,也是一种事故伤害。对此庭院深深泰剧,姜颖表示,“当地人社局的认定中对‘伤害’的理解,是更符合立法本意的。工伤认定以及《工伤保险条例》这个制度的设计,本身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为了工作进行期间的人身安全、生命健康等。”另一方面,姜颖认为,职场性侵事件中,雇主利用上下级的职场关系对下属进行性侵,对女职工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种认定对女性权益的保护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莹曾代理过多起职场性侵官司,在她的经验里,职场性侵的维权本身存在困难,在此案件中,“崔丽丽打赢了性侵官司,她是幸运的,被性侵后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是一个突破。”新京报记者 赵敏编辑 杨海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