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介绍,有的不法分子在宾馆、民宿等场所安装窃听、窃照设备窥探他人隐私,甚至提供互联网链接供他人实时观看或者将偷拍盗摄内容制成图片、音视频进行贩卖、传播,有的利用窃听、窃照设备从事非法调查、敲诈勒索、作弊诈赌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同时,一些不法分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设备,致使窃听、窃照设备流入社会,成为偷拍盗摄乱象的重要推手。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偷拍盗摄黑灰产业犯罪的典型案例。”最高法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属于隐私神医大道公第二部,依法不受侵犯。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偷拍设备安装在宾馆、民宿等场所进行偷拍盗摄,甚至提供互联网链接供他人实时观看或者将偷拍内容制成图片、音视频进行传播,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最高法表示,石某等人以牟利为目的,使用偷拍设备偷拍他人性行为并制作成视频予以贩卖,不仅严重侵犯他人隐私,而且相关视频具有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符合刑法对“淫秽物品”的界定神医大道公第二部,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石某、吴某东、吴某华、罗某靖、田某君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偷拍盗摄黑灰产业链神医大道公第二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鲜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