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在闲鱼上以“乐品”为关键字搜索,看到大量餐饮消费券、住宿消费券被挂出转让,有些卖家的标价为单券转让价格,有些则标注的是卖家需支付的总价。以1000元减300元的券为例,标价90元的是转让单券的价格,买家在消费后需支付的金额是消费总价减去300元,再加上券单价。标价830元的则是商家默认买家消费1000元整,在抵扣消费券后需买家支付的总金额,即券单价为130元。如买家实际消费金额超出1000元,卖家则会在买家支付费用时修改金额。
由于消费券绑定的是领券人账户,使用时也需要原账户飞出个未来第一季,因此,购券人需要在消费结账时先把相应钱款转给卖家,再由卖家使用消费券代付实现满减。比如有卖家告诉记者,在买单时提前联系他,将结账金额告知他后再随便找个链接拍下后由其改价,记者对拍下的商品付款后,其会将自己的付款码发给记者,供当场扫码支付。当记者提出疑问,如果自己先付款给卖家,对方不付款怎么办?其表示“(如果不放心)那你可以不拍呀”。
为了实际测试,记者在该卖家处购买了一张标价45元的300元减90元消费券。随后,记者在一家餐馆消费了346元,付款时,使用此前已购买的“300元减90元”消费券后,需要付给餐馆256元。算上千分之六的手续费,消费券卖家让记者拍下了257.54元的商品链接,并发来付款码供记者当场付款。算上买消费券的45元,记者此次共花费了302.54元,实际节省了不到44元。
此外,上观新闻也于12月9日报道了上海区级消费券难抢的情况。报道称,有一批黄牛组织微信群上下线飞出个未来第一季,通过虚拟定位软件展开异地抢券。针对浦东、静安两区区级消费券被黄牛转卖的问题,有关部门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答复多位市民,表示目前区级商务委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正考虑联合打击。市民发现有类似违法犯罪的行为可以第一时间报警,避免违法行为扩大化。
具体到乐品上海消费券的闲鱼卖方,如仅是倒卖且数额不大的,则该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倒卖的是伪造的消费券,且数额较大,超过10万的,则该等行为构成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根据刑法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如通过倒卖限制买卖的消费券套现,扰乱市场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