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1.0

丹道至尊

导演:陈凯歌

年代:2016 

地区:欧美 

类型:强者 逆袭 神豪 强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3:52

原标题:姐弟俩聊天记录被网友变成转账记录 爱心接力温暖人心

在这两个化工厂,记者看到地上、地下有许多储存罐,里面装满了工业盐酸。这些盐酸是从哪里购买的呢?他们提供的三份购销合同显示,文龙除垢化工厂从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了500吨工业盐酸,从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1500吨工业盐酸,从内蒙古普力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550吨工业盐酸,价格都是1元一吨,总共才花了2550元。这两家规模不大的化工厂为什么要进这么多工业盐酸呢?

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有严格的管理。记者来到凌海市公安局,通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平台查到,文龙除垢化工厂2022年1月至2024年10月,一共申请购买四万多吨盐酸,截至2024年10月就有一万多吨盐酸入库。洪武化工试剂厂2024年1月至10月,购买了2200多吨盐酸。从2022年算起,这两家化工厂就可以获得几百万元的运输费。而且几年来,它们从周边几十家化工企业购进工业盐酸,它们又是怎么处理这几万吨工业盐酸的呢?

那么,剩下的盐酸去哪了呢?盐酸运输必须用危险品运输车,而危险品运输车都有卫星定位系统。记者来到交通部门,查询他们这两辆危险品运输车的行驶轨迹。经过查询后发现,2024年3月至6月,车号为蒙D46377的危险品运输车,经常往返于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锦州市建业镇建业村,并长时间在这里停留,有上百次之多。这个地方周边都是农田,危险品运输车为什么要频繁光顾?

除了这个地点,这辆危险品运输车还经常来到一个名为裕隆长盛机械加工厂的地方。在采访时,附近的村民给记者提供了一段视频,视频显示这辆挂车车号为蒙DV068的危险品运输车,直接把车上的液体灌入了地上一个白色的管道里。但记者来到这个厂区时,视频中白色的管道已经不见了,上面新铺了砖。记者找到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挖了不一会,视频中的白色管道就露出来了。

据高洪文介绍,他们另外还在两个垃圾填埋场偷排了几千吨的工业盐酸。这几年来,一些化工企业以支付运输费的方式,把难以处理的工业盐酸让文龙除垢化工厂和洪武化工试剂厂等厂家拉走。文龙除垢化工厂和洪武化工试剂厂以获取运输费为目的,大量运回工业盐酸,一部分自己偷排掉,另一部分再付费给他人,由他人偷排掉,他人也从中获利。对于这种长时间、大量偷排盐酸的行为,相关部门表示之前压根就不知道这个企业,对这些情况也不了解。

目前,当地正在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这些数量巨大的盐酸,经过层层倒手,未经处理就被直接排放掉,无疑会对环境造成损害。当地也表示,将检测酸性土壤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依法追究涉事人员法律责任。这一事件也表明,在化工副产品的去向和处理等监管方面,还存在漏洞。如何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原标题:欧盟称已准备好应对特朗普关税

央广网广州11月27日消息(记者官文清 罗世伟)近日,家住广州黄埔的梁女士向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投诉,小区楼下的伊丝彩头疗养发馆突然停业,她在此店购买的多次洗发养护服务未用完,会员卡里剩余的钱也无法退款。商家声称,会员费用收款不退,只能到另一家美容店丽妍国际置换服务,原伊丝彩会员到该店消费享5折。奇怪的是,梁女士原来购买的是洗发套餐,现在置换的店家丽妍国际却没有这项服务。

梁女士提供的12345投诉工单办理结果显示,该投诉于10月8日受理,10月10日经由黄埔区消委会办理完毕。“经核实,反映的情况属实,调解不成功。”黄埔区消委会在回复中表示:“收到消费者的投诉后,我会调解人员多次与被投诉人沟通,均无法联系被投诉人,经查,被投诉人于2024年9月26日已经办理注销手续,根据《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应当终止调解的情况电视剧保姆与保安,调解人员已无法再帮助消费者与被投诉人协商处理,故我会现终止调解。双方涉及消费纠纷的民事争议建议消费者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同样在伊丝彩充值消费的刘女士也告诉记者,她今年6月25日才在店铺充值了近2700元。“只洗了两次头,店铺停业了也没人通知。”刘女士说,她到伊丝彩店铺看到无人营业,店门口张贴通知写的是“搬迁”,还是从邻居口中得知伊丝彩停业的消息。“我当时买的是洗头发的套餐,但只能到丽妍国际做美容,想退费都不行。”刘女士认为店家此举不合理。

“伊丝彩在收取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后终止经营,单方变更提供服务的经营主体、服务场所和服务项目,构成根本性违约,导致消费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消费者有权拒绝伊丝彩的不合理安排并解除服务合同,要求伊丝彩退还剩余未消费的充值款,并赔偿逾期返还价款的资金利息损失。”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表示,伊丝彩收取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后闭店又不退款,将消费者“转”给丽妍国际,丽妍国际又不能提供消费者原购买的洗发养护服务,消费者只能在丽妍国际消费美容服务方可消耗完毕充值款,反映了当下商家通过预付费消费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套路和痛点。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预付费消费合同中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存在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对经营者闭店跑路的恶意欺诈行为作出了规制。

《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即经营者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经营者变更经营场所致使消费者不便于接受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未经消费者同意将消费者转给第三人,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