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郭光俊

年代:2018 

地区:欧美 

类型:德国 香港 美国 日本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6:27

原标题:济大“泡面大叔”称非个人原因离校

黑龙江省尚志市法院帽儿山人民法庭负责承办长寿乡、乌吉密乡、帽儿山镇辖区案件,辖区面积1510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7.3万人。帽儿山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成立“帽儿山景区法官工作室”,积极推动多元解纷模式,以“案结事了人和”为追求,持续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作用,以更全面、更具体、更有效的法律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4年冬季供热季已经来临,但是镇上的供热企业常胜供热公司与张某及部分群众在缴费上僵持不下,群众对企业提供的服务有意见不愿缴费,企业购煤资金紧张,供热质量存在无法保障风险,双方互不相让使供热工作进入恶性循环,这可急坏了镇上负责供热的干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非你莫属优酷,尚志市人民法院帽儿山人民法庭的张继承庭长积极参与了常胜供热公司与张某供热纠纷的联合调处,调处工作还邀请了部分业户代表参加。

调处过程中,常胜供热公司要求张某支付两年的取暖费及滞纳金,张某认为收费不合理,供热企业供热不达标,小区卫生环境不好,门卫管理不严格。针对以上问题,张继承庭长对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对业主而言,物业服务合同与供热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关系,应分别主张。作为业主,事实上接受了供热服务,应该在供热期结束前支付供热费。同时,供热公司并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的供热合同,只存在事实上的供热合同关系,对于供热费用缴纳时间、违约金双方并无约定,因此滞纳金无法得到支持。

经过张庭长的释法说理,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了清晰的认识,最终放下成见,握手言和,由张某向供热企业支付取暖费本金非你莫属优酷,企业放弃追缴滞纳金。调解现场的业主也纷纷表示对于调解结果非常认可,均同意按张某案件的调解结果支付取暖费。此外,张继承庭长还建议供热企业应及时与业主签订书面的供热合同,对收费标准、违约金标准、缴费时间、供热标准进行详细的约定,避免再次产生纠纷。

原标题:腾讯视频星光大赏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顾烨)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原告陈某乙要求丧偶弟媳腾退宅基地房屋,但根据法院调查审理,弟媳作为遗孀,对陈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有权取得房屋上的相应权利,最终法院驳回陈某乙的诉讼请求。 20世纪80年代,陈某甲婚后另立门户,陈父不久离世,陈某乙、陈某凤、陈某丙随母艰难度日。两年后,陈母决定盖新房。由于当时陈某凤定亲待嫁,陈某丙未成年,宅基地使用权证等事宜自然由陈某乙办理。 房屋落成后陈某乙娶妻生子,但因婆媳口角,陈某乙妻子的娘家人上门殴打陈母。婆媳失和,陈某乙搬去岳父村,再也没有回来。 之后陈某丙娶白玉芳为妻,小两口孝敬陈母。但后来陈某丙先陈母而逝,白玉芳抚养子女,赡养婆婆直到老人去世。 老人丧事办完后,陈某乙夫妇手持30多年前办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主张房子全部归自己,要求弟媳腾房。白玉芳以陈某丙20年前办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抗争。陈某乙以“一地两证”为由起诉白玉芳,申请登记部门注销白玉芳手中的证。陈某乙一审胜诉。白玉芳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 南京中院二审第一次开庭时,白玉芳称,房子是婆婆造的,丈夫和婆婆去世后,哥哥陈某乙就来抢房子。陈某乙则辩称,房子是他盖的,借给弟弟住但没送给弟弟。开庭后,陈某甲的儿女来电,都夸白玉芳孝敬老人,斥责陈某乙不赡养老人。陈某乙的妹妹陈某凤来电诉说当年建房史,向法官确认了陈某乙妻子的娘家人上门殴打陈母的事实。 由于本案关乎家庭美德,时值秋收大忙,证人分处镇江、常州、苏州,南京中院遂将第二次开庭现场设到涉争房屋外的晒谷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当事人及证人的言行经得起乡邻检验。 南京中院表示,本案涉宅基地使用权证办于1986年,陈某乙当时未婚,证上的“人口3”只能是陈某乙、陈某丙和陈母。白玉芳作为陈某丙的遗孀,对陈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有权取得房屋上的相应权利。同时,敬老孝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非你莫属优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应当遵循的公序良俗。上诉人敬老孝亲,获敬乡邻、受敬姑侄,美德善行当为社会弘扬、法律倡扬。 最终,南京中院改判驳回陈某乙的诉讼请求。编辑 杨海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