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詹姆斯·卡梅隆

年代:2013 

地区:欧美 

类型:台湾 韩国 印度 法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5:49

原标题:六年巨亏526亿!AI龙头商汤,亏麻了

“我很喜欢通过照片和视频来分享自己的经历。”王雨说,“比如聊起去过的旅游城市的特色美食,哪怕是很久以前的照片,我也要翻出来。找到的时候我是特别满足的。”她觉得,这是一种情感依赖,“可能以后不一定再有机会回到那个场景中做同样的事了,但照片里的故事、人物,会帮我回忆起那些时刻,这是非常有纪念意义的”。王雨大三时曾到一所中学实习,当时拍摄的很多照片和视频都保存了起来,“我会一直留着”。

“现在人们的时间越来越碎片化,看到一个‘干货’内容,就想存起来,或者内容较多,一时半会儿看不完,收藏起来以后可以随时看。这使我心理上感到充实,时间利用得也充分。”吴宇智说,“看到觉得‘可能有用’的东西,不收藏起来就有种‘亏’了的感觉,好像存起来了内容就是自己的了。”他觉得,现在网络信息越来越多,数字囤积也是人们面对海量信息的一种缓冲的方式。

为什么人们的数字囤积行为普遍?调查显示,53.3%的受访者感慨是一种心理安慰,“存上就尽在掌握中”,52.4%的受访者希望能保留“过去”,留住时光,51.1%的受访者表示存储成本低且容量无限大,50.0%的受访者表示追求安全感,担心以后会用到,42.2%的受访者觉得能获得自我满足感和控制感,34.9%的受访者表示操作便捷不费力。

华中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生吴旭瑶,专注于研究人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产生的心理和行为表现,数字囤积是其研究的重点方向。她介绍,数字囤积行为的产生有很多原因,比如情感维系、提升自我、提高岗位竞争力等。“总的来说,数字囤积是出于一种对未来的担忧,囤积行为的合不合理主要看动机。如果是为了囤而囤,显然是不合理的。”

王雨觉得,数字囤积要注意两点。“一是尽量收集当下用得到的内容。比如我计划学习烘焙,还没有工具时就收藏了许多内容,结果过阵子我不打算学了,这些内容根本没用上,也懒得专门删除。不如让自己的电子空间从一开始就‘轻装上阵’。”另一方面,她认为要提高整理的执行力,“比如没用的照片拍出来就直接删除,降低集中处理的难度,也缓解畏难情绪”。此外,王雨特别希望各网络平台在功能设计上更加人性化。“有的平台设置了收藏分类、关键词检索功能,极大地提高了用户的使用体验,但有的平台就没有,打开收藏夹什么都在里面,很乱。”

“我发现喜欢囤积却最终利用率不高的情况非常普遍,也有不少人因后来的行为与最初储存时的预期相差较大而产生心理压力。”谢梦说,“我们需要理性地认识到,知识永远是无上限的,能保证在当下阶段做好想做的、该做的,就已经很棒了。额外的知识获取是在此基础之上做加法,所以我们首先要以平常心去看待,不给自己带来情绪负担。其次就是注意按需收藏,追求质量而不是数量。”

原标题: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部署,各地区版权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侵权盗版大要案件。为深入宣传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国家版权局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2023年度相关地区依法办结的著作权行政处罚案件、著作权刑事犯罪案件中,选定2023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现予以公布。

1. 北京阿特莱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视听、美术作品著作权案。2023年9月,根据权利人投诉线索,北京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1年起,北京阿特莱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快玩乐盒”小程序,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作品《斗罗大陆》及美术作品《史莱克七怪》等。执法人员通过区块链存证证据,确认北京阿特莱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他人著作权。2023年11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502.72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 上海君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案。2023年9月,根据权利人投诉线索,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上海君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大作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长期通过爬虫技术抓取网上传播的美术作品和相关素材,向公众和会员提供美术作品《小黄人》《功夫熊猫》等在线浏览和下载服务。2023年11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3. 江苏宿迁“7·01”侵犯图书著作权案。2022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江苏省沭阳县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0年6月起秀菲儿,张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印制销售侵权盗版《艾青诗选》《西游记》《红星照耀中国》等中小学课外读物和教辅图书350余万册,非法经营额1828万元。高某某、周某在明知张某所印图书为侵权盗版情况下,仍购进并对外销售牟利,非法经营额2500余万元。2023年10月至12月间,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先后以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40万元;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12万元;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

4. 江苏昆山“鸡腿”外挂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2020年7月,根据权利人报案线索,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8年起,何某某、王某某等与境外游戏外挂运营团队勾结,通过搭建网站采用比特币交易结算等方式,面向国内外玩家销售破坏《和平精英》《PUBG MOBILE》游戏技术措施的“鸡腿”外挂程序,非法牟利2934万元。2023年6月,昆山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

5. 浙江温州“6∙05”侵犯亚运会吉祥物著作权案。2023年6月,根据工作中获得线索,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公安局在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配合下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2年起,邹某某、杨某某、刘某等分别在上海、河北等地开设雕塑加工厂,未经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许可,制售侵权盗版亚运会吉祥物景观雕塑,涉案金额550余万元。2023年12月,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邹某某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9万元至4.4万元不等。

6. 安徽安庆“4·13”侵犯视听、音乐作品著作权案。2023年4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安庆市岳西县公安局在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配合下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9年起,时某某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含有影视、戏曲、音乐等作品的TF卡372种5743张、DVD光盘72种24813张,涉案金额545万元。2023年12月,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等罪执行数罪并罚,判处时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7. 山东枣庄“12·03”侵犯图书著作权案。2021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枣庄市公安局在版权管理和“扫黄打非”部门配合下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12年起,刘某犯罪团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印制各类侵权盗版图书,销售网络覆盖12个省区市,涉案金额7亿余元,非法牟利3200余万元。2023年8月,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26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57名同案人员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不等,并处罚金55万元至8万元不等。

8. 河南濮阳“1·17”侵犯教材著作权案。2022年2月,根据群众报案线索,濮阳市台前县公安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2年3月起,姜某某雇用王某、赵某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印制侵权盗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教材200万余册,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面向全国销售,非法经营额445余万元。2023年11月,濮阳市台前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等罪执行数罪并罚,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1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7名同案人员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20万元至0.5万元不等。

9. 广东广州跃翔电子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案。2023年8月,根据权利人投诉线索,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版权管理部门支持下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2年9月起,广州跃翔电子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店向他人销售主要用于避开某品牌游戏机操作系统正版游戏核验技术措施的相关装置,非法牟利12751元。2023年9月,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和用于避开著作权人技术措施的装置、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 文墨书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2023年4月,根据移转线索,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2023年起,北京文墨书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关联公司名义在海南五指山举办全民阅读类图书展销会销售侵权盗版图书。2023年8月,根据该公司听证会申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在北京举行案件听证会秀菲儿,2023年9月,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结合听证笔录,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侵权图书、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