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马彦祥

年代:2014 

地区:欧美 

类型:逆袭 韩国 法国 英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9日 20:39

原标题:创始人徐根宝欲返还香槟,投资方说出三个致敬,“双冠王”海港没忘记栽树人!

侵华日军第十三师团第二十六旅团步兵第五十八联队士兵西条荣策的战时日记开始于1937年9月25日,结束于1938年1月8日。他在日记中多次记录了他及所在部队向南京进犯途中一路抢劫的行径。他在1937年12月3日、4日的日记中记载:(在江阴)“……上午出去征发物品,下午四点第一小队先行出发,前往宿营地……”“下午五点卫兵换岗之后,我们征发了若干物品后返回”。他在12月20日的日记中记载,(在镇江)“……晚饭后,我和汤本君、增田君三人出去征发了一头猪、七只鸡、七个鸡蛋,天越来越黑,我们就回来了”。

日记记载,西条荣策于1937年12月31日到达南京,他在南京目睹了大屠杀后的惨状。他在1938年1月1日的日记中写道:“吃完早饭后,在各小队长的指挥下,我们进入南京城参观,四处闲逛之后,在返回的路上我们走错了路,来到了汉中门,沿着八公里左右的城墙一直走,然后回到了宿舍,当时已经过了五点。首先最吃惊的是城外的小河里尸体如山……”

王卫星说:“日记作者所在部队一路向南京方向进犯,先后占领了江阴、镇江等地,该师团一部曾参与进攻南京。西条荣策于南京沦陷后随部队来到南京。他在日记中记载了日军向南京进犯途中的抢劫,以及亲眼看见的南京大屠杀后的惨状。”王卫星还指出:“南京沦陷后,日军在城内外大肆搜捕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和怀疑是军人的普通平民,甚至连安全区的警察也不放过。1937年12月16日,日军把为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工作的警察和平民2000多人押到汉中门外秦淮河边进行集体屠杀。这本日记说明,直到1938年1月1日,汉中门外秦淮河边被日军屠杀的死难者尸体仍然堆积在河边。”

这组文物史料显示,1937年12月下旬,石井桂受日本军方派遣,前往上海、南京等地调查中国方面的防空设施情况,并形成了调查资料和详细报告。他途中经过常州、江阴、句容等地,一路看到“死尸累累”迪迦奥特曼第44集,“随着往南京去迪迦奥特曼第44集,道路两侧这种尸体的密度变得极高”。他到南京后看到“在下关码头,有数千敌兵被我方射杀,其尸体胀鼓鼓地浮在江面上”。他对这些尸体的惨状有细致的描述,如“脖子被出色地砍断,只留下一丝皮与身躯相连,皮有一尺左右,手脚已经不知去向”。他甚至拿南京的悲惨情景与日本关东大地震时的情形比较:“对尸体并不陌生,只是眼前被机枪射杀的尸体,让我感到战争绝对不能输掉。”

大东仁先生还在日本帮助纪念馆征集到一组1937年侵华日军攻占南京等地的照片,包括“南京站前被炮火击中的中国房屋残垣”“被侵华日军侵占后的南京汉中门”“被侵华日军侵占后的南京下关火车站”等共计324张。经研究,这组照片与日军上海派遣军直辖之独立野战重炮兵第十五联队有关。独立野战重炮兵第十五联队于1937年9月26日在上海登陆,参加了上海的战斗。此后,该联队向苏州、无锡、常州、南京进犯,南京沦陷后参与了南京大屠杀。

在这些照片中,有一张写有“俘虏收容处”字样的照片,照片中的建筑物背景与日本发行的《支那事变纪念写真帖:昭和十二、十三、十四年世田谷街道部队》和1953年《画报近代百年史》中的相关照片背景相似。经比对,发现这三张照片是由不同角度和时间拍摄的相同地点的场景,即位于南京东郊仙鹤门镇的“俘虏收容所”。日军第十六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在日记中记载:“在仙鹤门镇附近集结的约有七八千人。此外,还有人不断前来投降。处理上述七八千人需要有一个大沟,但很难找到。预定将其分为一两百人的小队,领到适当的地方加以处理”,进一步表明了被抓到仙鹤门“俘虏收容处”的众多中国军民最终被分批屠杀。

原标题:“羽绒骗局”被曝光,老牌国货突然翻红!

对于黑龙江来说,当好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是其首要担当,也是其作为产粮大省的重大政治责任。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表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服务保障建好建强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也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宝泉岭检察院曾经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冒“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案件。该院在办案中发现,种子经销商没有严格落实种子追溯制度,购进、销售种子时也没有建立经营档案。“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向农业农村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办案检察官刘学介绍说。

“我们聚焦司法办案,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检察‘四合一’综合履职模式。”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长贾一锋介绍,农垦分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四大检察”职能,探索采用“领导领办+专人专办+联席研究”专业化办案模式,聘请4位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发挥“智库”“外脑”和特聘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作用,全方位加强农垦品牌保护。

红兴隆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某农场种植户张某的600亩休耕地被他人强行种植水稻,这一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休耕制度,张某还领取了30万元休耕补贴款。对此,红兴隆检察院采取了“公开听证+磋商”、线索移送、普法宣传、检察建议等多元履职模式,追缴违规发放的30万元休耕补贴款,还推动完善黑土地保护利用地方条例,促进黑土耕地保护系统治理。

“保护好黑土地、守护好‘大粮仓’,是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的使命和担当。”刘永志说,“下一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黑土地保护法,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护地、护粮、护农、护苗法律监督,以有力检察举措服务筑牢稳固、可靠、坚实、安全的粮食安全基石。”

万物土中生,有土才有粮。黑土地作为全世界公认的最肥沃的土壤,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在我国粮食安全中起着“压舱石”的作用。保护黑土地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落实党中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行严格的黑土地保护制度,强化黑土地治理修复,确保黑土地总量不减少、功能不退化、质量有提升、产能可持续,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安全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反复强调的“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提升保护耕地和保障粮食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黑龙江可持续振兴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