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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至尊

导演: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年代:2017 

地区:日本 

类型:香港 重生 穿越 美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4日 18:00

原标题:联想总裁组团进店直播带货

上海宝山法院介绍,马先生和陈女士为某小区同一楼栋的业主,两人均加入了由该小区居委会建立的居民微信群。该微信群由居委会工作人员担任群主,并在群内备注名为“居委会”。2023年5月至9月期间冤家衣解布一截,陈女士多次在微信群中攻击楼组长马先生串通其他居民收取物资回扣、偷拿社区物资、马先生靠违法手段赚钱、踢伤他人受到治安处罚等言论。鉴于此,马先生多次在群内要求居委会对陈女士的不当言论进行劝阻、约束,并多次至居委会办公地点反映,希望居委会制止陈女士的侮辱、诽谤行为,帮自己澄清事实、恢复名誉。但居委会表示自己“无能为力”,未采取任何措施。

马先生认为,陈女士在群内多次发表针对自己的侮辱、诽谤言论,理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居委会作为业主群的群主,没有在群内对陈女士侮辱、诽谤自己的不当言论进行劝阻、约束冤家衣解布一截,也未敦促陈女士向自己道歉,更没有为自己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未尽到应尽的管理责任,导致自己的损失扩大,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于是,马先生向上海宝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女士和小区居委会共同向其赔礼道歉,为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6000元。

其次,对于被告小区居委会而言,第一,根据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该群的作用一方面是方便居民互相沟通、与居委沟通,另一方面也是方便居委会下达通知公告、开展居民管理工作。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居委会作为居民群群主,享受了该群带来的管理便利,也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第二,该微信群确实一定程度上便利了居民之间的沟通,但居民之间原本的时空阻隔被微信群打破,降低了居民发表不当言论的成本,增加了居民言语冲突的风险,扩大了影响范围,因此居委会应当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对群内成员的发言进行一定的管理和约束,防止侵害后果发生;第三,居委会本就对所辖社区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责,同时其作为该群的群主,技术上也具备一定的管理权限,故从危险控制能力和危险控制成本来看,居委会完全可以预见到所存在的风险以及危险的发生形式,且便于采取合理的方式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至于管理责任的限度,基于其基层自治组织的职能和权限,要求其对群内成员的言论真伪进行甄别、对事实进行澄清和敦促发表不当言论的群成员道歉显然过高,但至少应当在群成员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对其他群成员进行人身攻击时进行劝阻和疏导,防止事态恶化。而被告居委会在被告陈女士多次在该群内发表贬损原告马先生名誉的言论,且马先生已多次就此向居委会反映并要求其对陈女士的言论进行管理和约束后,均未在该群内进行任何劝阻和疏导。因此,应认定被告居委会怠于履行管理责任让马先生损失扩大,应承担相应责任。

原标题:海南舰停泊香港西环招商局码头

在网络上刷到“控火术”相关视频后,海南网友杨阳也尝试进行了拍摄。“用打火机点燃纸后丢到空中,再把松香粉撒出去。”杨阳告诉央视网《新闻+》记者,最开始他使用的是面粉冤家衣解布一截,尝试了4次全都烧到了手,“因为用面粉点燃会爆炸,无论有没有风都会烧到手”。后来,他改用松香粉撒向火焰,才成功拍出“爆燃”效果。考虑到该行为存在风险,事后杨阳已经将发布的视频删掉了。

广东网友李桐也在小区附近的广场上尝试拍摄“控火术”。她向央视网《新闻+》记者表示,松香粉结块、用量太少或者没扔准,都可能导致“控火”失败。“有一次为了耍帅,松香粉扔慢了”,瞬间燃起的火焰把李桐和视频拍摄者都吓到了,李桐的手也被烧了一下。湖北网友陆航也表示,拍摄“控火术”视频时是有些担心的。“火遇到面粉会突然扩散,怕烧到脸或者火落到衣服上。”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消防工程系主任范传刚教授告诉央视网《新闻+》记者,“控火术”视频中瞬间产生的火球其实是粉尘爆燃现象,是可燃粉尘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遇火后快速燃烧的过程。“当面粉被撒向空中形成粉尘云,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大大增加冤家衣解布一截,遇火后就会迅速燃烧释放大量热量,同时体积急剧膨胀,形成爆燃。如果操作不当冤家衣解布一截,容易引起呼吸道和表皮灼伤。”生活中很多常见的粉末,比如塑料粉、木屑,甚至是咖啡粉和奶粉都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

范传刚教授表示,粉尘爆燃可能导致多种直接危险。“首先是释放大量热量。较高的温度会引燃附近可燃物,一旦火势失控就可能引发火灾。其次是产生冲击波。当人员距离起火点较近时冤家衣解布一截,冲击波会对其生命健康造成巨大威胁;容易使密闭空间内沉积的粉尘扬起,引发更为严重的二次爆炸。最后,粉尘爆燃还容易引起不完全燃烧,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如果室外有风,未燃尽的纸屑等还可能形成飞火,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导致火势蔓延。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副秘书长王志强也认为,“控火术”的背后藏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控火术’的火焰难以控制,风向、风速等因素都可能导致火焰的方向和大小发生变化。拍摄过程中如果拍摄者操作不当,或者周围环境存在易燃物,很可能会引发火灾事故,尤其是在室内、商场、居民楼、公园等人员密集或存放易燃物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王志强副秘书长建议广大网友,不要盲目跟风模仿拍摄“控火术”视频,应该保持理性和谨慎,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安全风险,不要为追求新奇和刺激而忽视了安全和责任。即便是专业的表演人员冤家衣解布一截,在一些特定场所进行特殊类型的“控火术”拍摄时,也需要事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许可。“在公共场所、历史文化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进行拍摄,需要向当地的管理部门申请许可;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爆破等特殊手段的‘控火术’视频的拍摄,还需要经过公安等部门的严格审批。否则,拍摄者和表演者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瑶表示,法律明确禁止在一些场所使用明火。“《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这类场所包括:生产、加工或使用可燃物质的场所,如木材加工、纺织、造纸等行业的生产车间;储存可燃物质的库房、堆场,如柴油库、食用油库、棉花库、麻制品库等;存放大量易燃商品的公共建筑,包括商场、超市、大卖场、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书店等。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

肖瑶律师提示,如果在拍摄视频的过程中导致其他人被烧伤,或者造成其他人衣物被烧坏等财产损失,点火者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在视频的拍摄过程中火势蔓延造成火灾,对社会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点火者很可能要面临行政处罚,例如1到20天不等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失火罪等,根据量刑标准,可能面临不同的刑事责任。若拍摄者构成上述犯罪,发布视频鼓动他人放火的博主可能被认定为教唆犯,被按照共同犯罪处理。

范传刚教授认为,内容创作者在拍摄视频时,应明确标注必要的安全提示,帮助观众增强安全意识。“视频拍摄者通常是非专业人员,缺乏专业的防火、灭火的知识与技能,难以有效应对突发状况。若为了追求点击率而忽视安全底线,最终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同时,范传刚教授建议平台方加强对这类内容的监管,对具有潜在危险的行为进行有效警示,共同营造更好的网络环境。王志强副秘书长也建议,视频应准确无误地传达关于“控火术”的科学知识和正确操作方法,避免传播错误或误导性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