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徒步登山过程中发生意外,谁来对参与者的意外负责?参与者和组织者之间又如何分配责任?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当事人在徒步时偏离路线突发疾病意外身亡,法院最终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高岭爱花,被告活动组织者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搜救5日后发现遗体 12月9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3年9月,某公司通过公众号发布户外运动活动信息,载明了活动路线、报名须知、活动守则、免责声明等内容。张某报名参加了由该公司组织的户外登山徒步活动,并交纳活动费用98元,包含交通、领队和保险费用。张某在报名信息的“户外经验”中描述:有一定户外经验和露营经验,去过东灵山徒步露营,徒步过喀纳斯、京西古道、鹿皮关长城等。 2023年9月10日,张某随团乘车至河北省怀来县天漠景区老虎背参加上述徒步活动。当日15时许,有团队成员发现了张某的红色背包,之后确认张某不在队伍中,团队成员在红色背包附近找寻张某未果。当日18时许,领队张某一报警。 2023年9月15日,经过公安、消防等人员在天漠景区老虎背的搜救,在老虎背西侧坡下20米发现一具男尸,家属确认为张某。法医通过勘查现场以及对死者尸表进行检验,排除他杀、自杀可能。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张某直接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张某亲属认为,吴某、某公司作为本次徒步活动的组织者,张某一作为徒步活动的领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张某死亡结果,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张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84257元,并向张某的亲属赔礼道歉。 组织者和参与者责任如何分配?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活动组织者与参加者之间的责任分配问题。首先,被告公司作为此次徒步活动的发起人,制定出行日期、路线、经费、召集人员汇合并安排车辆,且向所有出行队员收取98元的活动经费,具有一定营利性质。该公司作为活动组织者应对其组织的活动的安全性进行保障。在人员登顶休息后,公司未及时关注张某的身体状况,而是丢下张某让其等待后续队员,未尽到更高程度的注意义务高岭爱花,应对张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张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参加被告公司组织的户外徒步活动中,应遵守该活动的组织安排,跟随领队统一行动。发现张某遗体时,其位置处于路线之外的西侧山坡密林中,偏离了活动组织的路线,且公安、消防等组织大量人员在徒步路线附近搜救了5天后才发现其遗体,说明张某当时偏离公司制定的徒步路线较远。且张某发现身体不适时,未及时向领队报告,从而导致死亡的后果发生,因此自身也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认定由张某自身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本着妥善化解纠纷的原则,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该案以调解结案。 参与者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法官表示,参与登山徒步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时,参与者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参与者人身损害的,参与者请求活动组织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案中,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承担主要责任,组织者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官提示,在进行户外活动时,参与者要合理考虑自己的身体情况,严格遵守活动组织规则,遇到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及时与活动组织方沟通,以免发生危险。而活动的组织者也要仔细评估户外活动路线的危险性,随时关注参与者的身体情况,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根据实际户外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文中人物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编辑 彭冲 校对 贾宁

在这些案件中,用户家中固定电话线终端多了一个闪烁着信号的“黑盒子”,这就是运行中的VOIP语音网关。它将境外网络信号转化为本地固话信号,每小时可拨打电话数千个。而部分被安装“黑盒子”的用户,误认为这就是普通的“机顶盒”。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特点,给境外诈骗来电披上了一层国内号码的“外衣”,以提升诈骗成功率。同时,不法分子通过远程控制异地设备,实现了人机分离,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今年10月,滨海新区公安局刑侦支队破获的案件中,嫌疑人为了骗取通讯公司用户的信任,特意在网上购买了印有“联通”字样的背心。作案过程中,犯罪团伙也非常警觉高岭爱花,一般会安排一拨人上门安装高岭爱花,另一拨人上门拆卸,回收设备。他们使用一部电话的时间,一般仅有1到2天,就是因为担心被公安机关或运营商监测到该线路的异常行为。

刑侦总队七支队三大队大队长李玉国介绍,此类诈骗行为容易盯上老年人等群体,是因为部分老年人不了解如何判定“上门人员”的身份。应继续加强反诈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李嘉璐说,通常电信网络诈骗会包括“人物未知、线上沟通、利诱或威胁”等要素,当遇到这些要素时,必须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对“上门人员”进行充分的身份核实。而且,要通过广泛的宣传,进一步提升潜在受害群众的发现能力,避免其沦为电诈团伙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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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9.0

丹道至尊

导演:王家卫

年代:2016 

地区:日本 

类型:大陆 日本 其他 虐恋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0:25

原标题:让党报评论直抵人心

“世界文化合作发展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打着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的旗号,通过擅自设立并开展“一带一路亚欧文化艺术和平奖”评选活动敛取钱财。在活动手法上,主要通过搭建的“世界文化合作发展协会”网站,将上述虚假奖项与“一带一路”、“亚欧文化”等热点词汇关联,虚构官方背景,骗取公众信任;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向特定人群推送加盖“世界文化合作发展协会”印章的《获奖信息传单》,要求获奖人承担前期策划、评选、奖章证书制作等费用数千元。2024年1月,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对“世界文化合作发展协会”予以取缔。

“中国慈善联合会北海慈善服务站”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伪造党和政府文件,以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为幌子,打着“公益慈善”的旗号,大肆宣扬虚假投资理财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投资。该非法社会组织冒用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国慈善联合会名义,擅自以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命名并对外开展活动,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增加了社会公众的辨识难度。2024年8月,广西北海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警惕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以慈善名义开展诈骗活动的风险提示》,依法对“中国慈善联合会北海慈善服务站”予以取缔。

“中国学术英语教学研究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了“章程”,设有组织架构,其中理事会由30名理事组成,包括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并刻制了“中国学术英语教学研究会”印章。其以“中国学术英语教学研究会”名义组织开展了全国学术英语教育工作交流、学生用英语表达专业学科等活动。2023年8月,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依法对“中国学术英语教学研究会”予以取缔。

“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自称其在江苏省民政厅注册,是以促进中小学教育科学化发展为宗旨的社会团体。为了逃避执法机关打击,该组织主要在线上开展活动,且以电子邮箱作为唯一联系方式,无明确办公场所和其他有效联系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名师杯’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第十三届江苏省中小学优秀教研成果评比”等评比表彰活动,活动设置若干奖项,并向获奖人员收取评审费、证书工本制作费等费用。2024年1月,江苏省民政厅依法对“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予以公告取缔。

“质量总监联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组织召开了成立大会,并选举产生秘书长等负责人高岭爱花,通过了联盟筹备工作报告、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会费交纳标准等,有专用组织标识,具备非法社会团体的典型特征。在活动领域上“蹭热点”高岭爱花,以助力质量强国建设为名,设置“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理事”等头衔,吸引众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入会;在包装宣传上“高大上”,聘请境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知名专家学者致辞或授课,为其“站台”、“代言”;在办会目的上“重敛财”,在活动中除收取线上、线下会议注册费外高岭爱花,还收取不菲的共建赞助费、会场冠名费、场外展位费等高岭爱花,所有费用全部进入发起人出资举办公司的账户。2024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民政局依法对“质量总监联盟”予以取缔。

“天津市高中生商业领袖联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自2018年起,“天津市高中生商业领袖联盟”通过注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外宣传,自称为非营利性、区域性、学术普及性联盟组织;线下面向天津市高中生群体,组织开展多期商业模拟挑战赛事,每期参与人数近百人,设置“冠军公司”、“优秀CEO”、“优秀投资部”、“优秀产品部”等多个奖项。2023年11月,天津市民政局依法责令“天津市高中生商业领袖联盟”解散,消除不良影响。

“拾穗者商业联合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在百度百科上宣称为合法社会组织,设有所谓“官方”抖音号和微信公众号,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其打着“慈善公益”的旗号,利用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推广互联网投资平台AP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受害群众经济损失。2023年9月,江西省高安市民政局依法对“拾穗者商业联合会”予以取缔。同年10月,高安市公安局对“拾穗者商业联合会”主要组织者刘某采取刑事措施;2024年4月,高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解放军八一书画文化研究院”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经查,该组织违规冠以军队机构名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打着“加强军地书画艺术创作与交流”的旗号,采取多种手段开展非法活动,频繁举办“院士”聘任大会、创作基地揭牌仪式、双拥书画展等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损害了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2024年11月,山西省太原市民政局对非法社会组织“解放军八一书画文化研究院”予以取缔。

“中国旗帜学研究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对外宣称在北京成立,内部设有理事长、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多名,并于2021年12月在浙江诸暨召开了首届理事会。其以“中国旗帜学研究中心”名义搭建了网站,并设立分支机构“中国旗帜学研究中心旗帜用品专委会”(该分支机构制定了“章程”,并设立理事长、名誉理事长、常务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副秘书长单位及理事单位);同时,还与某公司合作成立办事机构,于2024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三十届北京世界旗帜学大会”。2024年9月,北京市民政局对“中国旗帜学研究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依法予以取缔。

“西安鄠邑区甘亭街道颐养照护服务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活动。2023年7月,陕西省民政厅接群众举报,称其被“西安鄠邑区甘亭街道颐养照护服务中心”骗取钱财12万元。经查,“西安鄠邑区甘亭街道颐养照护服务中心”未经登记,通过伪造《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擅自开展活动。省民政厅将“西安鄠邑区甘亭街道颐养照护服务中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移交西安市民政局,同时将该组织涉嫌伪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证据线索移交省公安厅。2023年10月30日,鄠邑区民政局将“西安鄠邑区甘亭街道颐养照护服务中心”予以取缔,并向社会公告取缔情况。鄠邑区公安分局对“西安鄠邑区甘亭街道颐养照护服务中心”主要组织者李某采取刑事措施。2024年4月18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2年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3万元罚金、向受害者退赔12万元非法所得。

原标题:电池“欧洲制造”之梦是如何濒临幻灭的?

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政治自觉,坚决依法履职,完善配套措施,齐抓共管共治,守正创新做好反家庭暴力各项工作。为集中展现过去一年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全国妇联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对2024年家庭暴力工作进行梳理回顾,会同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推荐出“2024年反家庭暴力重点举措”。

2024年12月,公安部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和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标准、出具告诫书的程序要求,以及告诫与强制报告、临时庇护、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制度的衔接,为深入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依法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地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或者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导诉服务,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依法快速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024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199份,依法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同步审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对办案中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依法督促追责。2024年上半年高岭爱花,对于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应报不报的单位和人员,检察机关督促追责299人,制发检察建议366份。对于监护人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子女的案件高岭爱花,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通过“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教育、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2024年上半年制发“督促监护令”1.6万人。

2024年4月,司法部在全国部署开展“法援护苗”专项行动,提出设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未成年人专席、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等十项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优化、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各地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法中有关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规定,支持各地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利用7万个法律援助工作站、34万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和59万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法律援助“半个小时服务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教育部将反对家庭暴力作为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地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在道德与法治等学科教学中落实加强生命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远离伤害等课程目标要求,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律知识,开展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2024年10月,会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全国妇联等16个部门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提高亲子沟通和教育引导能力,营造良好家庭氛围。

民政部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加强家庭暴力庇护场所建设,部署开展救助管理区域中心试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家暴庇护救助服务效能。目前,全国共有1567个救助管理机构,普遍成立了家暴庇护中心、家暴庇护室等,为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处于无家可归等暂时生活困境的受害人提供食宿安排等临时救助,并协调多方资源力量,为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就业援助、医疗救助、心理康复等转介服务,依法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全国妇联会同中央政法委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组织建立“妇联+综治”“妇联+公安”“妇联+法院”“妇联+民政”“妇联+司法行政”多元调解服务模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提前防范家庭暴力,助力平安中国建设。目前,2.7万余个婚调组织入驻综治中心,融入“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8700余个婚调组织入驻派出所、警务室,嵌入纠纷化解前沿阵地;1600多个婚调组织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纳入诉源治理大格局;1700多个婚调组织入驻婚姻登记机关,参与婚姻登记服务全过程;4000余个县级婚调委、23万个村(社区)婚调室加入专业调解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4年3月,全国妇联、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高岭爱花,深入农村、边远地区开展普法宣传,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农村妇女群众身边。该活动重点覆盖西部10省区市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西藏、新疆各县(市、区),通过举办国家级示范活动的方式,辐射带动各地开展反家庭暴力等普法宣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169万场次,覆盖42万个村,线上线下超1亿人参与互动,为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注入新活力。2024年11月,邀请40位驻华女外交官参加在上海举办的示范活动,近距离感受中国法治建设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