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赵精武:这类事件不利于整个网络直播产业的良性发展,非常容易滋生拜金主义、暴力元素等网络不良信息内容,甚至导致泛滥情况发生。从长远来看,可能会在网络空间形成一股“歪风邪气”,部分网络主播也可能“复制”类似“祁天道”不择手段地获取用户流量。对于青少年而言,容易释放出错误的价值观信号,部分青少年可能争相模仿,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祁天道”事件只是网络中低俗乱象的一个缩影,如果给2024年的“网络红人”设个负面榜单,上榜的人恐怕不在少数。《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4)》显示笃姬,截至2023年12月笃姬,中国职业主播数量已达1508万人。一直以来,总有一些网络主播为了吸引眼球,博取关注,不断传播低俗、暴力等有害信息,甚至不惜采取极端手段,触碰法律底线,这些现象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如何规范网红行为、网络主播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的讨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赵精武:任何网络主播都应当严格约束自己的直播行为,国家广电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已经专门制定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第6条则针对“低俗直播”现象,明确提及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
为了严格规范网络直播活动,我国相继制定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多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央网信办更是在今年启动了“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但是在网络直播经济的加持下,类似网红“祁天道”事件仍时有发生,如何遏制这种现象?再来听听专家的解读。
据了解,《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中的第7条,就明确规定了平台应当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健全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技术保障等制度。在判断平台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需要考量违法直播行为是否显著、平台采取应对措施是否及时等因素。一些网友和专家在采访中也为平台的监督管理支了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赵精武:平台可以通过采取“人工+机器”双重审核机制、黑名单机制、网络实名制和岗前培训等多元化方式,强化对网络主播的行为规范的监控问题。平台应当严格落实内部的网络主播内容合规审查管理机制,无论是头部主播,还是刚刚入行的新主播,都应当一视同仁地规范其网络直播行为。特别是针对头部主播,因为他们的关注度极高、粉丝受众极广,更应当结合他的直播类型进行精细化管理,尤其应该配备专门的内部审核人员把控直播内容。只有这样一个分级分类的管理,才能够实现对于整个短视频监管的全方位、全链条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