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1.0

丹道至尊

导演:焦菊隐

年代:2018 

地区:日韩 

类型:日本 台湾 大陆 萌宝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51

原标题:2024年最糟糕密码榜单出炉,快看看你中招了吗?

10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凤山县公安局接到预警指令:辖区居民罗某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反诈中心民警黄雷立即联系罗某,但其手机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无法接通。“罗某应该正在与诈骗分子通话!”反诈工作经验丰富的黄雷决定上门劝阻。当他来到罗某家时,对方拿着5.2万元现金正要出门转存。见此情形,黄雷想方设法阻止,及时切断了罗某与“客服”的联系。

今年以来,河池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坚持“破一案不如防一案”的理念,积极探索基层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新路径,建立警企反诈预警联动、警信涉诈信息共享、警银联动信息共享等机制,全面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由“公安主力”向“党政主导”、“专项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实现连续400多天预后被骗“零发生”。

河池警方与人民银行河池分行建立快速信息共享与预警、快速响应、快速处置的“三快”对接机制;不定期举办警银联动培训会,增强银行网点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配合开展涉诈资金挽损、高危被骗群众资金保护等工作。今年以来,全市金融部门成功预警并协助公安机关劝阻拦截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1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443.07万元。

预防是最好的破案。河池市坚持把宣传教育置于先导性、基础性位置,利用公安大数据精细分析,精准掌握潜在受害群体,主动推送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先后发送各类预警信息38万条,电话预警11万人次,开展“千人”以上反诈宣传300余场次,见面劝阻4600余人次,向全市居民发送反诈宣传短信2600万条,阻止10万元以上案件1500余起。同时,以开展“十无”社区创建、警企“党建联盟”等活动为契机,强化电信网络诈骗预警。2023年9月5日以来,全市已连续400余天未发生公安机关预警后群众仍被电信诈骗的情况,成功止付金额4.25亿元,实现预警后预警对象资金零被骗。

5月11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通过上级下发线索,抓获嫌疑人罗某弟,经深挖扩线,最终查实一个通过“线下取现兑换虚拟币回款”的跑分洗钱团伙。该团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网络社交平台通过“引流”招募“卡农”,以“人传人”的金字塔传销模式形成操盘手、操作手、卡商、卡农四个层级的组织架构,涉案人员上百人。目前新四军女兵演员表,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名,其中23名核心成员已被批准逮捕。这是河池市公安机关全链条打击跑分洗钱团伙的一起成功案例。

10月20日,天峨县居民黄某收到一个快递,里面有一份关于视频编辑课程退费的文件。黄某扫描文件上的二维码咨询退费事宜,“客服”让其下载一款App,以认购基金的方式退费。在“客服”的指引下,黄某认购3000元。后“客服”以黄某账号被冻结需要增加认购金额方能全额提现为由,诈骗黄某共计21万元。目前,警方已抓获该案嫌疑人10余名,追回被骗款项15.2万元。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组建一支专业队伍、健全一套机制、拧紧一条责任链条,打出打击挽损、防范治理、人员劝返的反诈“组合拳”,推助反诈工作提质增效,取得电诈立案数下降、挽损数下降、本地开户“两卡”人数下降,刑事拘留人数、逮捕人数、挽回损失数上升的“三降三升”成效,劝返工作连续10个月保持全市第一。

河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市机制办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进行约谈督导,压实基层党政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行业治理、系统风控主体责任,建立公安、银行、通信三方信息流转机制。落实户籍地和流入地双管双控责任,建立县(区)党委政府、乡镇领导干部、派出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四位一体”的劝返责任机制,实行挂图作战、逐一销账。组建“驻滇打击管控专班”,安排警力在云南边境驻点,会同云南公安机关对拟偷渡出境人员和境外偷渡回流人员开展拦截、查堵、劝返、审查、管控等。

原标题:英法领导人纪念一战停战 - November 12, 2024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瑞罡介绍,该院集中审理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涉网个人信息保护案件。2018年至2023年的5年间,该院共受理此类案件58件,而近一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从侵权形态来看,涉及侵害个人信息的知情权与决定权的案件最多,主要侵权形式为未经同意收集、公开、提供个人信息,或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共计73件。特别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新的挑战。以“AI换脸”纠纷为例,“AI换脸”为用户提供了一种新奇的体验和情感满足,但它所利用的人工智能技术,涉及人脸识别、关键点定位、特征提取等多项技术,将静态图片中的特征与原视频的面部特征、表情等通过算法融合,可能涉及肖像权及个人信息权益侵害问题。

“个人信息保护案件涉诉信息类型较为丰富,既包含基础个人信息,如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也有因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的‘AI换脸’等新类型侵权案件,还包括多种衍生信息,亦包括大量法律未明确列举的个人信息,如电子商务平台上形成的用户订单交易详情、客服沟通记录等。”赵瑞罡表示,这反映出个人信息与企业的衍生数据相互交织,呈现复杂化的状态和趋势。部分案件中反映网络平台运营者未尽到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定义务,导致用户个人信息遭受泄露、篡改、冒用,如网络平台未经有效审查,导致侵权人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用于企业账号认证。

法院认为,案涉短视频动态呈现了廖某的面部特征等个体化特征,可以以数据形式呈现,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信息”的定义,属于廖某的个人信息。针对案涉换脸行为,被告需要先收集包含廖某人脸信息的出镜视频,将该视频中的廖某面部替换成自己提供的照片中的面部,该合成过程需要将新的静态图片中的特征与原视频部分面部特征、表情等通过算法进行融合。上述过程,涉及对廖某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分析等,属于对廖某个人信息的处理。被告无证据证明其经过原告廖某同意,因此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法官表示,“AI换脸”与个人肖像密切相关,不免引起公众对肖像权与个人信息权益的担忧。上述案件明确了肖像权“可识别性”不局限于面部,但应当主要集中于自然人的个人生理特征,避免肖像权的任意扩张影响妆容、造型等领域的合法使用及创作传播。同时,案件明确了肖像与个人信息的关系与认定差异,即肖像以特定范围内的公众可识别为要件,主要保护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肖像识别带来的精神和财产利益;而个人信息认定标准不以公众识别为前提,重点在于预防个人信息被滥用的风险。

法院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涉及对象多、领域广,多个部门职责交叉或者职权定位不够明晰,亟须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密通信等新技术在黑灰产活动中的加速应用,加大了执法和监管成本。在面对个人信息收集、处理、使用等不同环节,行政执法部门可能难以及时采取相对应的监管措施。此外,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基于处理个人信息产生的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规则尚未完全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