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8.0

丹道至尊

导演:郭光俊

年代:2023 

地区:金华 

类型:日本 大陆 其它 神豪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4:07

原标题:人民网评:假冒媒体,岂是儿戏?

玛多,藏语意为“黄河源头”,是万里黄河流经的第一县,境内坐拥大小湖泊5800余个,素有“千湖之县”“中华水塔”的美誉。境内“高寒”的基本气候特征孕育出了玛多牦牛、玛多藏羊等优质畜产品。天然草原面积3704.98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3378.84万亩,具有发展畜牧业的天然优势,是青海省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点支持地区之一。

据介绍,今年以来,玛多县着力构建生态保护有方、牧民增收有路、产业体系有径的经济发展新模式,学习借鉴青海省祁连县藏羊产业发展成熟经验,逐步探索出适合玛多实际的畜牧业发展模式南拳北腿,着力解决玛多特殊气候环境下藏羊产业面临的难题,引导合作社和牧户走科技育种之路,实现减畜不减收入的目标,从而达到生态、生产和生活共赢的良好局面。目前,“玛多藏羊”已入选2024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产品名录,并核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玛多藏羊、牦牛成功获得国家有机转换认证证书。

玛多县坚持推动特色品牌建设,先后在西宁、江苏宝应、上海黄浦等地举办“天上玛多”区域公用品牌农畜产品发布会,探索将玛多优势资源从产地优势、品种优势和产业优势转换成市场价值,解决县域内畜产品品牌优势不明显、种类单一、市场竞争力弱的问题,提升玛多县农畜产品附加值,增加牧民收入。并采取“政府引导+合作社为主+牧户参与+企业助力”等销售方式,进一步拓宽特色畜产品市场渠道,实现订单3000万元,持续助力群众增收。

“我们还利用对口援青、东西部协作的有利契机,积极助推群众就业增收,实现上海、江苏外地稳定就业13人。通过就地就近开发百姓有意愿参与度高的岗位、公益性岗位、积极争取以工代赈项目、利用以工代赈方式等,促进群众增收。其中参加以工代赈民众288人,日均工资283元,人均增收15000元。”玛多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另外结合县域用工需求和劳动力意愿,开展网络营销+导游、合作社能力提升、农机驾驶及饲草种植等3个培训班次,培训167人次,通过培训提升劳动力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增收。

原标题:首批三明市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名单发布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一男子发现含辛茹苦养育十余年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 11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张先生与李女士于2007年相识并自由恋爱,双方在2009年8月登记结婚。2010年1月,李女士生育一女小燕(化名)。2020年6月,二人感情破裂离婚,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小燕由张先生抚养,李女士每月付18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18周岁。 随着小燕一天天长大,张先生发现其容貌、性格都与自己相差较大,遂委托鉴定机构对亲子关系进行检验,结果显示:排除张先生为小燕的生物学父亲。李女士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及结果表示认可。 张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前妻李女士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庭审中,张先生主张自己离婚后一直抚养小燕,李女士除了给孩子零花钱之外并未给过抚养费。李女士辩称自己每月向张先生父母转账,用于女儿日常生活花销。双方向法院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婚恋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对于怀孕生育子女非张先生所亲生的风险应有一定预知,不但违背善良风俗,客观上还发生了孩子非张先生亲生的事实,李女士对此有过错,侵害了张先生亲权、人格尊严等人身、财产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张先生主张的经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张先生抚养孩子情况、双方工作情况及收入水平、孩子生活及学习情况等因素,并参照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的标准,酌定李女士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30万元。 张先生得知所抚养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时,精神、身心遭受打击,法院综合考虑李女士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本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李女士赔偿张先生精神抚慰金7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30万元及精神抚慰金7万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认为,若一方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客观上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蒙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同时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被告明知子女非原告亲生,却故意隐瞒实情,致使原告一直承担抚养义务,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并倾注了大量的情感和精力。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行为,严重地侵害了无抚养义务一方的人格尊严等人格权利,致使原告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因此可以要求有抚养义务的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让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受到惩罚,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这既是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对违反夫妻间相互忠诚义务行为的惩罚和预防,更是促进形成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法官表示。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