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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至尊

导演:田沁鑫

年代:2014 

地区:欧美 

类型:英国 神豪 台湾 台湾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5:46

原标题:原总裁挪用资金案落定翰宇药业如何冲出业绩困境?

消费关系经济增长,关切民生需求,关乎美好生活愿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业态,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基础民生,增强供给侧对人民多元化、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的适配程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型消费业态是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科技向消费领域广泛渗透并服务需求的创新凝结,反过来将进一步丰富新技术的应用场景,推动技术变革,是消费人群、消费偏好等发生深层次变迁形成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重塑消费结构,提升消费水平。

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是技术跃迁下推动产消双向升级、促进供求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新一轮技术蓬勃发展的时代浪潮之中,从互联网到大数据、云计算,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到生成式AI的迭代跃迁佐佐木明希黑人,催生出数字文旅、直播带货、智慧餐饮等多种新型消费业态。这一方面加速了传统消费的数字化转型,拓宽了消费领域,拓展了内需空间,有利于释放强劲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内需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通过数字生产要素、智能化技术的应用,能够促使生产和服务模式调整创新,向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方向发展,在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实现产消高效匹配。

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是满足人民消费需求变化新趋势的重要举措。与传统消费业态相比,新型消费业态凸显出较强的创新性,能够及时响应消费新需求。当前,成长于互联网时代的“Z世代”正在成为消费主力军,年轻一代的消费主体注重个性化、时尚化、互动化、便捷化的消费新体验,带动了诸如云看展、云赏剧、云观赛等休闲娱乐新玩法以及悦己消费、情绪消费等新时尚,不断创造出新的消费场景。随着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基于银发经济的健康消费、适老化创新正逐渐成为新热点,助力释放消费潜力和提高生活质量。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相关消费呈现出向发展型、享受型、品质型消费快速升级的趋势。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才能有效满足消费者对更好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为美好生活赋能添彩。

推动线上线下双向融合发展。与传统消费业态相比,新型消费业态不拘泥于传统的消费场景和渠道,往往是线上线下的融合联动与灵活转化。探索培育新型消费业态,一方面,应持续推动线下业态的智能化转型。把握消费创新发展趋势,着力提升线下消费的科技感和便捷性体验,如加快发展无人零售、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营建智慧商圈、智慧街区等消费新场景,丰富线下消费的智能化体验。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物流体系特别是智慧物流创新发展佐佐木明希黑人,助力实体商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支持线上流量向线下延伸。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线下拓展业务,推动线上线下消费高效融合,带动消费业态不断迭代出新。例如,首款国产3A游戏大作《黑神话:悟空》带动山西多处景点出圈,以“线上电竞+线下文旅”新模式打造文旅消费亮点等。

深化多元业态融合创新。融合化、集聚式的业态创新是顺应单一消费向多元消费融合升级趋势、加快发展产业融合新业态的有效渠道,在丰富消费内容和形式、解决消费痛点、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例如,文化、旅游、商业、体育、健康、休闲娱乐等多产业的深度融合,既能够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放大叠加带动作用,同时也是打造文旅全产业链、延伸消费链条的必然要求,更是顺应经济转型、消费升级的大势所趋。

创生数字文旅新业态。文旅消费是新型消费的重要内容佐佐木明希黑人,数字文旅新业态是新型消费业态的重要模式。一方面,鼓励文化场馆、旅游场所积极发展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业态。顺应数字经济背景下文旅消费数字化、个性化、共创式、体验式的发展新趋势,打造交互艺术、数字国潮等多种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艺术作品,铺架立体化多感官沉浸式美感体验项目,使项目“出圈出彩”的同时为观众提供更加便捷、新颖的文旅消费体验。另一方面,着力推广“演艺+”融合发展新业态。在产业融合发展大趋势下,把握好“演艺+旅游”“演艺+数字经济”等跨界产业新风向,打造更加多样、更具特色的演艺产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将演艺数字化发展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持续推进“双演融合”,促进数字经济时代文旅消费市场新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营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是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业态、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升级的重要前提,也是增强消费意愿和消费信心的坚实保障。应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佐佐木明希黑人,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监管机制,系统性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确保其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理念。新型消费业态是新一轮消费升级与科技创新浪潮双向驱动下的新兴事物,出现时间短、发展速度快、牵引带动创新的范围广,沿用传统监管理念、套用细则式的管理方式很容易扼杀发展活力。应坚持更具弹性和包容性的监管理念,采取放宽准入和事先设置风险底线、安全红线的触发式管理方式,突破制度羁绊,激发并保护企业创新动力,为新进入企业提供良好稳定的环境预期。顺应新型消费业态的成长特点和发展规律,掌握好安全与发展、秩序与活力之间的平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形成良好的消费创新生态。此外,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以开放为新型消费业态的发展提供助力。

强化政策支持引导与协调配合。新型消费业态孕育着新的消费增长点,是畅通“双循环”的重要力量。一方面,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引导。做好政策顶层设计,聚焦新型消费业态发展壮大的要素保障,强化财政支持,优化税制结构,增强金融服务,以“组合拳”的方式助力新型消费业态蓬勃发展。针对新型消费业态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新问题新矛盾佐佐木明希黑人,应及时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提高新业态行业自律,健全相关服务标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另一方面,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新型消费业态的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通过多种政策支持,加速社会资源向新型消费业态集聚,为经济中长期增长创造良好条件。

打造智慧监管、协同监管新机制。新型消费业态往往意味着新型的产品形式、服务模式和商业范式,亟须构建契合新型消费业态发展需求的监管体系。一方面,规范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大数据+监管”的智慧监管新机制。把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借助新型数字化技术进一步发挥好职能部门在服务、规范、监督方面的作用,明确监管职责的边界所在,提升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另一方面,构建起多方参与、空间联动的协同监管机制。既要推动监管部门与金融、税务、统计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要鼓励和引导平台型企业、新经济领域的行业协会参与监管,促进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安全开放与有序共享,破除“信息孤岛”,实现对新型消费业态领域的平台企业、消费者、机构等多主体全方位监管和对新消费场景的全景式监管,为新型消费业态乃至新型消费的发展壮大创造有序发展的外部环境。

原标题:住豪宅开豪车,蹭富二代流量捞金的女网红,把自己蹭到牢里了!

双十一期间,部分商家在详情页中设置了“霸王条款”,这些条款往往是商家出于便利而使用的格式条款,通过“排除管辖权”“签收即认可”“词义混淆”等方式模糊买卖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导致买卖双方地位失衡。一旦后续因商品质量出现纠纷,商家便会以相应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近日佐佐木明希黑人,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多起和“霸王条款”有关的案例,四中院以案释法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网购陷阱。购物纠纷只能在卖家所在地起诉?法院:不合理,增加了消费者维权成本小赵在网上给自己和朋友购买了一款减脂瘦身胶囊,没想到二人食用后都出现了头晕、心悸、干呕等现象。小赵仔细观察了这款瘦身胶囊的中英文标签,发现二者内容不一致,其英文标签中提到的一种处方药成分在中文标签中被刻意隐藏了,因此该胶囊并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小赵即刻向收货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商家退货并退还货款2959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29590 元人民币。但小赵没注意的是,商品详情页上有一行“消费者保障及纠纷处理声明”,该条款称消费者因在该店铺购物引发的纠纷应在卖家所在地法院处理,因此卖家辩称该条款已经排除了买家收货地法院的管辖权。实际上,这样的条款给消费者小赵增加了应诉的困难。北京四中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系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都享有管辖权,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收货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因此买家收货地法院可以管辖该起购物纠纷。四中院表示,案涉胶囊销售页面上的“消费者保障及纠纷处理声明”条款系格式条款,排除了买家收货地法院的管辖权,不合理地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不合理内容,应依法认定为无效。在小赵不认可管辖条款效力,商家又不能证明就管辖事项已与小赵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该购物纠纷应由买家收货地法院管辖。最终,小赵与卖家的该起购物纠纷得以在收货地法院进行处理。该案主审法官王娟表示,部分网络商家在购物详情页中约定卖家所在地法院管辖或约定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等情形均属于“霸王条款”,这些约定在未与消费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当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诉讼权利的不公平、不合理内容。消费者在购物时,除了关注价格,还应详细浏览商品页面信息,避免因忽视了商家设置的不合理纠纷解决条款而陷入后续维权困境。消费者必须当面检查签收易碎快递?法院:过度加重了消费者注意义务小张在网上买了一台电视机,商品送达时,快递员因着急离开,未等小张当面签收就将快递直接放在他家门口并在快递平台自行签收。小张回家后看到门口的电视机,立马与商家联系询问安装问题,却被商家告知安装师傅生病无法上门,其申请的安装服务订单也被取消。小张无奈只能自行安装。电视机通电后,小张发现屏幕出现多条竖线,无法正常使用,随即与商家联系。商家称,商品详情页面已标明“买家需在快递员面前拆箱检验快递有无问题再进行签收,签收后概不负责”佐佐木明希黑人,而小张没有按商家要求当面开箱查看电视情况,因此对屏幕竖线问题不予负责。因协商无果,小张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全部货款。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卖家的格式条款中若含有“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的内容,该条款应认定为无效。网络上销售易碎品的商家往往会在格式条款中约定必须开箱检验后再签收,否则商品破碎的责任由消费者承担。但快递员系买卖合同第三方,不受商家及消费者的实际控制,该约定实际上加重了消费者的注意义务。且事实上该类约定还涉及运输服务合同内容,且增加快递员作为第三方人员的查验义务,免除商家的己方责任,不合理加重他方责任,实质上转嫁了商家因货物运输所产生的在途风险。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商家主动退还了相应货款。该案主审法官张勤缘指出,当前,很多消费者因为各种原因外出而无法当面签收快递,往往会让快递员将商品放在快递柜或家门口,同时物流信息也会显示“已签收”,但消费者此时并未实际查看商品情况。因此,商家不能仅仅凭借“签收即认为认可货物质量”这样的条款来规避自身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商家若想该条款产生效力,必须在与消费者达成交易约定时以显著、明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关于该条款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否则,此种格式条款不对消费者发生效力,其仍应就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经营者对“保值换新”内容肆意解释?法院:仅从利己角度解释损害消费者利益小王在网上旗舰店购买了某品牌S系列某普通型号手机,在商品页面,商家宣传下一代S系列新机发布时可以补差价“保值换新”,且换新只要求“同品牌同系列型号”,并未限制款式。不久后,商家发布了新一代S系列手机,共包含从普通到最高级四款新机型。小王于是联系客服要求补差价更换新一代S系列高级型号手机,却遭到商家拒绝。商家表示,“同品牌同系列型号”应当理解为 “同品牌同系列同型号”,所以小王的手机原来是S系列普通型号,现在也只能换新为新一代 S系列普通型号。小王便将该品牌旗舰店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购机费用并给予三倍赔偿。一审法院认为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请求。小王不服,提起了上诉。北京四中院二审认为,从文义解释来看,“同系列型号”不等于“同系列同型号”,“同系列”系对“型号”的修饰和限制,即“同系列”内的“型号”。可以理解为,新一代S系列的普通型号和高级型号均属于同系列下不同型号的手机,且与旧一代S系列普通型号同属S系列不同型号手机。此外,商家称旧一代S系列普通型号与新一代S系列普通型号为“同系列同型号”,但是,手机型号是手机制造商为区分不同产品而赋予的特定标识,小王所购旧一代普通型号手机与商家同意换新的新一代普通型号手机,在发布时间、机身、性能等方面均有明显差别,亦不属于同一型号,即不属“同系列同型号”。可见,商家所谓的“同系列同型号”也难以自圆其说。商家作为格式条款的制定者,如欲通过“同系列型号”的表述对“保值换新”服务的手机型号范围进行限制,应予以明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即小王提出的换机申请符合“同系列型号”的“保值换新”条件。但由于商家拒绝了小王的“保值换新”请求,已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判处商家退还小王购机所花费用佐佐木明希黑人,小王则退还手机。该案主审法官韩继先表示,当前网络上的商品型号众多,同类型的商品更新换代迅速,“XX代”“PLUS”等产品型号层出不穷的同时,商家还会推出“以旧换新”“保值换新”等优惠吸引消费者,但却通过格式条款对上述优惠条件的范围模糊表述,并在消费者提出质疑时肆意解释以实现对自己有利的目的。因此,商家就应当以清晰、明确、醒目的方式向消费者告知“保值换新”服务的具体内容、各项条件、限制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相关信息,否则其对格式条款的解释在诉讼中将难以获得法院支持。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通讯员 张勤缘 张伟 刘津宁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