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姜文

年代:2018 

地区:西安 

类型:重生 法国 英国 其他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4日 01:26

原标题:熊受了伤,鲜血染红了河水

当有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借款并加盖公章,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表见代理?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公司需要还钱吗?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某公司因员工的一笔借款合同被出借人诉至法院。 未经公司授权,自行填写委托书 11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李某与杨某系朋友关系,两人多年未见,杨某在某公司担任司机一职。2021年8月,杨某因资金需求向李某借款,并将公司车辆办理抵押备案登记,抵押权人为李某。 杨某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一张纸质授权委托书上自行填写委托人、受托人等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杨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期限为60天,杨某在乙方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随后,李某向杨某个人账户转账20万元。 由于杨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其管理的公司车辆用于对外抵押借款,并以领取维修款的方式将公司资金占为己有并全部挥霍,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3年11月,经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因杨某逾期不偿还借款,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所在的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李某认为,杨某持有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符合合同形式要件,过程中还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电话授权,应属于有权代理;即使杨某无权代理,也应当构成表见代理。 法院:不构成表见代理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虽实施了以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的行为,但根据杨某本人供述及刑事判决书事实认定,杨某向李某借款行为并未经其公司授权,应属无权代理。杨某办理涉案车辆抵押及其与李某签订《借款协议》时,杨某并未持有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其办理借款、车辆抵押的授权委托书蛇岛,虽李某称已由原法定代表人王某电话中授权,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此外,现无证据证明杨某此前曾被授予对外借款的代理权。 综上,杨某在未持有公司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李某仅凭杨某持有的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物品及杨某在《借款协议》上加盖公司公章等行为,即相信某公司授权杨某对外借款,其主观存在过失,外观上亦不存在使其相信杨某具有代理权的理由。杨某无某公司授权,其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故对李某要求某公司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昌平法院判决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建议:出借人需要了解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法官表示,一般而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又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在无权代理中,还有一种特殊规则为表见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本质是在代理人无代理权的情况下,因其具有代理权的外观表征,使相对人在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能够对其产生存在代理权的合理信赖,从而使得代理效果归属于本人。表见代理的意义一方面在于保护善意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促进交易行为的规范化。 在认定表见代理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交充足证据证明其满足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包括:一、须是无权代理;二、须在代理行为外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三、须相对人与无权代理人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四、须是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法官认为,本案中,杨某未持有公司办理借款事宜的书面授权文件,也无证据显示公司实际参与合同的形成和实际履行,结合杨某的职务身份,其不存在使李某产生代理权合理信赖的外观特征事实。需要注意的是,相对人负有核实行为人身份及权限的义务,于李某而言,其与杨某多年未见,李某对其出借大额款项并打入杨某个人账户的行为未采取审慎态度,也存在一定过失,因此杨某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法官建议,在缔约借款合同时,出借人需要了解借款人的全部信息,如果对方声称是代表某公司进行借款操作,除了查看公司的经营状况、征信信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外,还要审核代理人是否有相关授权手续或具有相应职务、职权,绝不能轻信口头承诺。 另外,公司也要强化对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重要印章的保存、使用和审批流程,详细记录每次使用的时间、用途、使用人等信息。如发现有人私自使用公章时,公司应及时调查核实,若确有违规操作,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公司的信誉受损和遭受经济损失。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

原标题:千万不要乱卖房!四大新政来袭,明年这三类房子或迎“升值潮”

台铃作为电动行业低碳出行代表受邀出席“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高级别论坛”,与各国代表共同探讨低碳出行和绿色未来。台铃集团总裁姚立分享说,在生态环境部和“一带一路”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台铃在肯尼亚、泰国、菲律宾等地的电动出行试点项目成功落地,通过与当地合作伙伴的紧密合作,台铃的电动出行方案帮助缓解了交通压力,并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

他认为,能源公平关乎全球范围内清洁、可负担且无歧视的能源服务。“隆基在2023年与联合国难民署签订了全球合作伙伴协议,因为我们看到2022年,由气候相关灾害引发的流离失所人数达到创纪录的3180万人,40%的难民居住在高度气候脆弱的接纳国。气候变化正在加剧导致位移的其他因素,例如加剧贫困、食品不安全、水资源短缺以及其他社区依赖于生存的自然资源的获取难度。85%在难民营中的流离失所人口燃烧生物质如柴火进行烹饪,而大约97%的人没有或只有有限的电力接入。”

“现如今,光伏发电成本降幅超过90%,使得光伏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绝大多数国家最为经济的电力能源,人人可负担,世界能源公平问题似乎也有了新的解法。”佘海峰说蛇岛,随着光伏技术的不断发展,光伏度电成本快速下降,光伏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最经济的电力能源,其可持续性、可负担性以及公平和安全的特点,为助力全球实现能源公平提供了绝佳的解决方案。

刘振民在“与世界对话,共建零碳未来生态”主题边会上,就全球实现碳中和提出4个工作方向:一是,在全球大范围部署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导的能源体系;二是,考虑到全球能源转型难以完全脱离化石燃料,需要加快技术创新,对于必须保留的化石燃料做好清洁利用;三是,要保护好生态系统,加强对森林、湿地、海洋等碳汇资源的培育和养护。四是,全社会改变生产生活方式,践行低碳生活。

中国提供了全球70%的光伏组件,60%的风电设备。关于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刘振民指出,中国和印尼的能源结构都以煤为主,且两国都是能源需求巨大的发展中国家,两国在能源转型中面临着共同的困难和挑战。中国愿意为印尼等发展中国家共享经验,助力亚洲的能源转型。最后,刘特使呼吁各方深化合作,共同推进全球能源转型,积极参与全球气候行动,为实现世界零碳未来努力奋斗。

联合国项目事务署东南亚能源转型伙伴关系高级项目经理John Cotton高度评价了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成功经验,并呼吁将技术转移模式引入东南亚。他指出,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方面的技术创新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了宝贵经验。越南、印尼和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需要通过技术转移和国际投资来实现能源转型,而中国的技术支持对于东南亚的能源转型至关重要。他呼吁中国及其他国际合作伙伴加强跨国合作,通过共享技术与经验,共同构建绿色未来。

印度尼西亚公正转型伙伴关系秘书处负责人Paul Butarbutar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加强国际合作是推动绿色能源转型的关键。他谈到,印尼与中国在低碳发展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已展现出巨大潜力。印尼政府高度重视能源转型,正在制定积极的政策计划,包括推广太阳能光伏等清洁能源技术,以实现更具可持续性的经济发展。

2018年4月,印尼政府推出“印尼制造4.0”计划,聚焦食品、汽车、纺织、电子和化工等五大行业,目标在2018至2030年间实现年均GDP增速6%-7%,并提升制造业在GDP中的贡献至21%-26%。到2030年,印尼预计跻身全球十大经济体。然而,基础设施滞后制约经济增长,印尼计划在2020至2024年投资超过4000亿美元,推动机场、电站和海上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

目前,印尼工业领域面临着重大碳排放问题,但这也成为印尼推动绿色经济转型的重要契机。据印尼德信钢铁首席营销官Handy Rachmat介绍,德龙钢铁已累计在印尼德信钢铁投入34亿美元,是东南亚地区最大的联合钢铁企业之一,年产钢700万吨、焦化项目410万吨,在提升印尼钢铁生产力的同时,还将德龙的绿色冶炼技术带到印尼,为当地创造了1800个技术岗位和4000个印尼籍员工的就业机会,每年为印尼政府贡献约5亿元人民币的税收,不仅促进了当地经济,还推动了印尼钢铁行业的规范化,成为中印两国经贸合作的重要项目。

王石认为,应对气候挑战需要政府、企业与NGO(非政府组织)的通力合作。他分享了两个月前访问印尼经济开发区的感受。近年来,印尼吸引了众多中国企业家投资,其中德龙集团旗下的印尼德信钢铁和格林美两家公司令他印象深刻——德信钢铁在环保技术上的成就以及格林美对当地文化、民族和教育的尊重。他们充分展现了中国传统制造业和冶炼企业在绿色环保方面的巨大转变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