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9.0

丹道至尊

导演:黑泽明

年代:2010 

地区:大陆 

类型:台湾 古装 美国 印度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6:25

原标题:汽车与汽车零部件行业:中欧接近达成关税解决方案 自主出海迎来边际拐点

据了解,这起案件的卷宗材料颇为丰富,主要包括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1)琼97刑终164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琼民终339号】以及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2)琼9007民初131号】,此外还有四份申诉通知书。这些法律文书背后,是一段错综复杂的情感与法律纠葛。

案件回顾显示,1978年,陈某艺经人介绍与苏某某喜结良缘,按照东方市的习俗摆下喜酒,并从1982年开始先后育有五个子女。然而,二人未领取结婚证,因此并未在法律上正式结为夫妻。1990年,陈某艺全家迁至三亚,开始建房。期间,陈某艺长期在外地居住海豹突击队,并于1993年初与苏某某感情生变。尽管如此,陈某艺仍承担起抚养五个子女的责任。

转年夏日,陈某艺与同村的林某某相识相恋,共同居住在东方市并育有一女一子。林某某不仅在生活上对陈某艺照顾有加,还一同参与创业,共同成立海南XX食品有限公司。在此期间,林某某亦视陈某艺与苏某某所生的子女为己出,给予他们关爱与照顾。而后,陈某艺与林某某一同赴海口建厂海豹突击队,但因性格不合常起争执,最终于2016年感情破裂。

2019年12月17日,陈某艺在东方市民政局与苟某某登记结婚。然而,这一行为却引发了苏某某的不满,其于2020年3月向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指控陈某艺与苟某某犯下重婚罪。经过审理,法院判决陈某艺犯重婚罪但免予刑事处罚,而苟某某则无罪。陈某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在此期间,苏某某又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先刑事后民事处理。

然而,这起案件的复杂性远不止于此。关于陈某艺的婚姻状况存在诸多法律疑点和争议点。例如:陈某艺与苏某某的事实婚姻是否在1993年已经解除?若事实婚姻未解除,其效力会持续到何时?再如,若事实婚姻在1993年已终止,那么此后陈某艺的财产应如何分割?而1994年后,陈某艺与苏某某之间是否还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以及陈某艺与苟某某的登记结婚是否真的构成重婚罪?

针对这些疑问,参与研讨会的专家根据现有证据和材料,经过认真分析和深入讨论认为,从一审判决、二审裁定来看,陈某艺与苏某某从1978年按照东方市当地风俗习惯摆喜酒后共同生活,生下五个子女,至1993年初分手,双方构成事实婚关系。对此,法院判决、裁定予以认定,双方也没有争议。但目前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解除存在空白,没有明确标准。在本案中,陈某艺在主观上,于1993年之后不再愿意和苏某某一起共同生活海豹突击队,更不愿意维持其夫妻关系,还存在和苏某某分割财产的行为,放弃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意图,其他诸多证言也证明周围群众已不再认可其双方是夫妻关系,事实婚姻应当已经终止。通过对陈某艺身边亲友、第二段事实婚姻的伴侣、陈某艺公司股东等人即相关资料的多组证据显示,专家组认为,陈某艺与苏某某之间的事实婚姻在1993年已经解除。

专家分析认为,陈某艺与苏某某的关系在1993年发生变化,随后陈某艺与林某某之间又共同生活、生儿育女。多份企业资料、出生证明、照片、证人证言表明,陈某艺与苏某某在1993年已经分手,并且之后与林某某共同生活、共同创业,林某某对陈某艺个人资产的增加做出了巨大贡献,那么根据公平原则和法律规定,对于1993年之后陈某艺的财产,苏某某无权要求分割。在离婚诉讼中,苏某某对陈某艺1993年之后的财产提出分割要求是不合理的,侵犯了陈某艺和案外人林某某的合法财产权益。

至于陈某艺是否构成重婚罪,法律专家认为,陈某艺与苏某某仅构成事实婚姻,陈某艺与苟某某则是合法登记结婚。陈某艺与苏某某在1993年之前的事实婚姻不足以作为陈某艺重婚罪成立的基础。陈某艺对于自身行为是否违法的认知存在模糊之处,这导致难以断定他在与苟某某进行结婚登记时具有重婚的犯罪意图。1993年,陈某艺与苏某某之间的事实婚姻关系已经结束,此后至2016年,陈某艺与林某某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2019年他又与苟某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所以,陈某艺主观上以为自己处于未婚状态。

原标题:一位57岁母亲退出儿子家庭的经历,值得每个老人借鉴。

《驮着魂灵的马》的叙述者“我”是一个中年鳏夫,“我”将漂亮的黑骏马“哈日·巴特尔”卖给马术表演队,却亲眼目睹马儿在一次赛马活动中意外死亡。4个月后的一个雪天,“我”迷失在去好友家的路上,冻得身体麻木、意识混沌时,想起了“我的哈日·巴特尔”——“如果,它在野地里,它一定会一路疾驰到我跟前,然后驮着我回家。没有一匹马找不到家。”

“小说作为一门艺术,非常注重想象力。但是很多时候,它也需要庞大素材的积累。平常我会有意无意地收集各类素材。”娜仁高娃说,《门》的素材来自同事小时候的故事。“故事本身不稀奇,吸引并打动我的,是同事对我讲述这个故事时的情绪变化、情感表露,是人与人之间亘古不变的亲情、思念,对生命无常的怅然、无奈。听话要听音,我要表达的是话外之音,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人类情感。”

第十三届“骏马奖”评委、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徐刚在《现实世界的精神探索,或平凡人物的动人故事——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中短篇小说述评》(刊发于2024年8月7日《文艺报》)中评价,娜仁高娃这部获奖小说集里的15篇作品“并不刻意追求激烈的情节冲突和戏剧化的文本效果,而更注重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充分挖掘,思索更加深邃的精神命题”。

这次参加“2024年中国文学盛典·骏马奖之夜”,娜仁高娃第一次来到广西南宁。报到后,她与作家们一起参与彩排等活动,以文会友,共叙情谊;16日晚,颁奖典礼举行,她身穿蒙古袍,与另外4名中短篇小说奖获得者一起上台领奖;17日上午,参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民族文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对我来讲,整个过程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参与这场文化盛宴,令我感到非常骄傲和自豪。骏马奖放射出巨大的光芒,照耀着我,温暖着我,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我是一名民族文学作者海豹突击队,也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生活在这样美丽的时代,何其有幸!”

除了以小说家的身份书写时代,娜仁高娃还以编剧身份创作更贴近群众的作品。“我是杭锦旗乌兰牧骑编剧海豹突击队,主要负责创作小戏小品剧本、诗歌、歌词及晚会主持词等。”乌兰牧骑在蒙古语中意为“红色的嫩芽”,是小型、流动的文化工作专业队伍,被誉为草原“红色文艺轻骑兵”。她参与编剧的小品《唯一》曾获第二届全区乌兰牧骑新人新作比赛戏曲组创作奖银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