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黑泽明

年代:2014 

地区:日韩 

类型:韩国 韩国 合集 合集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9日 21:07

原标题:【理响中国】文明互鉴与古典学的现代使命

11月28日下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的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在上海陆家嘴中国金融信息中心联合召开2024长三角百强企业新闻发布会。会上,三省一市企联作为主办方,正式发布了2024长三角企业100强、长三角制造业企业100强、长三角服务业企业100强、长三角民营企业100强等系列排行榜以及2024长三角百强企业发展报告、长三角民营百强企业发展报告。

榜单显示,长三角百强经营业绩保持增长,营收超21万亿元,净利润超9000亿元,平均每家企业营业收入规模达到2100.1亿元。营收超千亿元级企业74家,比上年增加5家。长三角百强入围门槛达到781.6亿元,比上年提高56.6亿元。长三角百强中的49家民营企业整体经营业绩表现优于长三角百强的平均值,营业收入达到10.8万亿元,占百强营收比重首次过半。 

长三角百强大部分经济指标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保持同步增长,百强整体运营处于比较好的状态。同时也应看到,百强企业中有些行业确实遭遇到较大的困难,运输、房地产、黑色冶金等行业净利润下行压力较大,经济效益提升受阻。但这些行业止跌企稳的迹象明显,房地产行业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去杠杆成效显现;海运运价已处于谷底,下行压力减缓;黑色冶金营业收入止跌,净利润有望企稳。

长三角制造业百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产出指标均有增长。在营业收入方面,骨干行业石化化纤、汽车及零配件制造行业的营业收入指标表现较好,拉动了长三角制造业百强营收指标走高。营业收入增加额较高的企业有:恒力集团(增加1999.8亿元,增长率32.69%)、奇瑞控股(增加1267.2亿元,增长率84.47%)、盛虹控股(增加1168.0亿元,增长率28.38%)、浙江吉利(增加917.8亿元,增长率22.59%),这4家企业分别属于石化化纤和汽车制造行业。

自2019年阿里巴巴首次上榜长三角百强企业排行榜以来,上榜的互联网服务企业数量连连增加,美团、拼多多、蚂蚁科技、网易等公司纷纷上榜,至今已有6家互联网服务公司在榜,营业收入连续保持高增长,净利润规模也屡次创出新高。从产出核心指标看,2023年这6家互联网服务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8万亿元,在长三角百强营收中占比8.66%,营业收入规模居长三角百强第3位;净利润达到2472.8亿元,在长三角百强净利润中占比27.00%,净利润规模居长三角百强第1位。

互联网服务业既是高科技产业,也是吸纳就业人口和带动就业人口的产业,上榜的互联网服务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贡献较大。2023年,这6家企业合计员工人数41.5万人,长三角百强占比达到10.63%;平均每家企业人数6.9万人,明显高于长三角百强的平均值。作为商品零售电商的阿里巴巴、拼多多、美团带动的快递物流行业的就业人口数以百万计。

原标题:往来港澳新政策实施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该案中,游客签订旅行社的旅游合同后,因不可抗力无法旅游,游客要求退还剩余团费遭拒,其起诉后获法院支持。据了解,2021年,颜某、曹某与某旅行社签订境内旅游合同,约定颜某、曹某参加旅行社组织的黑龙江、内蒙古、吉林三省多地专列旅行,团费共计9780元。后文旅部门发布通知,因不可抗力因素暂停该火车线路的运营,故旅行团提前返京。颜某、曹某认为涉案合同原定旅行目的已不能实现古惑仔之最后决战,合同中规划的许多行程也没有实现,要求旅行社退还剩余团费,但旅行社在计算退费明细时表示旅游专列均为打包计算费用,一经向第三方支付、不能退还,故将全陪服务费、队医服务费、专列乘务组洗理费、专列踩线考察费等各项费用均计算为损失古惑仔之最后决战,不予退还。双方对退费明细产生争议,因协商未果,颜某、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该案中,涉案合同约定旅行社为颜某、曹某安排共计13天的旅游行程,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旅行社应退还剩余未发生的旅行费用。旅行社表示相关费用一经向第三方支出、均无法退还,但并未就此提交任何证据予以佐证。故法院结合涉案合同的履行情况、双方已支付费用数额等因素综合考量,判决旅行社退还颜某、曹某旅游费用2000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法官提示,近年来古惑仔之最后决战,火车旅游作为一种舒适便捷的出行方式,极大丰富了游客的出行选择。随之而来的是,在火车旅游过程中,游客与旅行社之间常因行程变更、服务质量不达标、不可抗力等因素而产生各种法律纠纷。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但在发生相关纠纷时,个别旅行社虚列账目,夸大支出,为退费设置各种障碍。因此,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合同时,应将各项旅游费用明细向游客进行明示告知,避免潜在纠纷。在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时,旅行社应出示证据证明其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能退还的数额。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