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公厕的对称性设计偏好,实际上并未充分考虑男女厕位比例失衡的问题。1:1的男女公厕面积,看似“公平”doris,却忽略了不同厕位占地面积的差异:相同面积下,男性小便池占的面积更小,男厕所能容纳的厕位也更多。再加上很多时候,陪同子女上厕所、为幼儿更换尿布之责落在女性身上,便使女厕紧缺的问题更加突出。甚至,一些保洁员为了操作方便,还会将部分厕所隔间锁起来充当杂物间,让本不充足的女性厕位更加紧缺。
为解决上述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就曾统计过72.6万人的如厕时间,据此进行研究分析,并在2016年颁布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明确规定,将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提高到3:2,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时,应当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只是现实中,一些地方对这些规定的落实并不尽如人意。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相关规定缺乏强制性,主体管理责任也不够清晰。考虑到改造设施还要进行额外的资金和人力投入,一些地方缺乏改变的动力。对此,深圳市的探索值得借鉴。2023年9月,深圳检察机关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对公共厕所的监管职责,监督全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对全市市政公厕存在不达标情形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并与规划部门、住建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社会公厕规划、建设达标。
如今,深圳一些公厕已在男女厕位实现1:2的基础上,在男女厕中间设置了“潮汐厕位”,当一侧人数较多时,可由工作人员打开连接潮汐厕位的门,缓解厕位紧张状况。可见,只要意识到这一问题,明确监管主体责任,下决心进行改善,女厕大排长龙的问题可以化解。此外,一些地方设置无性别厕所、开辟女性专用卫生间的做法,也能在很大程度上盘活闲置厕位,有效应对高峰时段的厕所使用压力,更好地配置公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