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田歌

年代:2016 

地区:西安 

类型:萌宝 萌宝 萌宝 神豪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4日 15:13

原标题:浙江:3450个村,车来了!

2006年10月的一天晚上,两名温州老板打电话向西马派出所报警,称他们在一洗浴中心消费时被敲诈6000元钱,因不肯就范,与洗浴中心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被一群壮汉围住打了一顿。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其中一名温州老板脾脏被打破,伤势严重。值班副所长纪汉闻讯立即指挥民警通过绿色通道将伤者送往协和医院抢救,伤者脾脏被摘除,保住一命。

打人后,洗浴中心“话事人”老周主动找到派出所表示,他们因消费引起纠纷,双方都动了手,愿意赔钱和解。纪汉调查发现,当时洗浴中心有6个人动手,他们呼之即来,打了就走,背后肯定不简单,遂安排民警张继光等人将我市类似报警梳理出来,逐一回访。经查,全市共发生了8起类似报警,但受害人多顾及面子不愿再谈此事,其中有一名北京受害人被敲诈了8000元,连笔录都没做。

摸清情况后,纪汉决心将这伙人一网打尽。他安排4位民警化装成外地客到洗浴中心消费,通过故意找茬儿与中心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引来附近“黑打手”,等其到齐后,外面埋伏的民警以接报警为由,将13名“黑打手”带到派出所深挖。经查,该团伙成员多达数十人,他们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有固定收入,统一指挥,为数十家场所看场子,带有黑社会性质。

在西马派出所,袁未利有个外号,叫“袁某某”。2006年,他刚到派出所时,春节前后连轴转工作,他实在“忍无可忍”,化名“袁某某”向领导纪汉写了意见信灭顶之灾剧情,列举了他每天超负荷的工作,文末结论是纪汉共计欠“袁某某”民警15天补休。“当时太年轻了,做了这种傻事。”但纪汉作为所领导并没有生气,只是在大会上念信,没有说是谁,私下里找他谈心,讲明刑侦工作关系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召之即来、来之则战。

原标题:民生观|更好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

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方与受害方在交通事故后自行和解并赔偿105万元,此后肇事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双方就理赔标准存在争议。法院审理认为,肇事方和解赔偿的金额未超出保险责任范围,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105万元。交通事故后自行和解,保险理赔惹争议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2月14日,赵某驾驶车辆在河北省三河市行驶时,不慎撞倒六十多岁的行人罗大妈。后罗大妈被送医救治,2022年2月23日,罗大妈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赵某与罗大妈的直系亲属签订了和解协议,双方协议约定由赵某向罗大妈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等105万元。2022年4月8日,赵某向罗大妈家属支付了105万。此前,赵某曾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商业保险灭顶之灾剧情,其中交强险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为2000000元。在向罗大妈家属支付105万后,赵某找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保险公司支付105万元。保险公司虽然认可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但是对赵某主张的理赔费用不予认可。双方曾就理赔金额进行沟通灭顶之灾剧情,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多次沟通无果后,赵某起诉至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105万元。赵某认为,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且自己和解支付的费用并未超出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理赔款。保险公司辩称,案涉交通事故发生在河北省,应当按照河北省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此外,鉴定报告显示交通事故与罗大妈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但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原因,公司仅同意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三分之一的金额。关于死亡赔偿金,赵某主张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即88650元×14年,计算为1241100元。保险公司对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650元的标准不持异议,但不同意使用该标准。未超出保险责任范围,法院判决赔付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形成保险合同关系,该法律关系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现涉案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鉴于被保险人与案外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本案争议焦点为和解协议确定的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在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对此,双方存在以下争议:罗大妈自身疾病是否影响赔偿金额的计算,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北京市标准还是河北省标准计算。关于罗大妈自身疾病是否影响赔偿金额的计算,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该案中,虽然罗大妈的个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罗大妈不应因个人体质状况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而自负相应责任。因此,交通事故与罗大妈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不宜做相应扣减。关于计算标准应按照北京市标准还是河北省标准,法院认为,虽然案涉事故发生在河北省,但法院作为受诉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赵某主张按照北京市标准计算损失并已实际支付赔偿金,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最终,法院认为,按照北京市标准计算的损害赔偿金额超过赵某主张的金额,对赵某主张的金额予以支持,判决保险公司向赵某支付保险理赔款105万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都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法官提示: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就限定为被保险人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对于超出被保险人责任范围的自愿和解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九条规定,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对赔偿责任达成的和解协议经保险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范围内依据和解协议承担保险责任。该案中,经过审理和计算,赵某自行达成的和解赔偿金额未超过保险责任的范围,最终申请理赔金额得到支持。但实践中,很多被保险人对自身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无法准确判断,导致和解赔偿的金额超出保险责任范围,保险无法完全覆盖。因此,在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尽早参与到被保险人与第三者的和解或者诉讼中灭顶之灾剧情,能够更专业地判断和计算责任范围,尽可能让保险覆盖赔偿金额,这样既能更好地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也能避免后续理赔产生的争议。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通讯员 张萌萌 郭禹辰编辑 彭冲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