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8.0

丹道至尊

导演:徐克

年代:2014 

地区:欧洲 

类型:合集 古装 合集 虐恋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3日 09:51

原标题:辟谣孤儿被骗至郑州

2024年8月21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端点餐饮店在第三方外卖平台开设的店铺中设置“¥50起送”,牛肉等多项单品设置起售份数。当事人设置明显高于其他同类店铺的起送价,限制起送份数,导致部分消费者无法根据实际需求购买,超量点餐,造成餐饮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姑苏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19日,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临海市汉承餐饮店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自助餐厅生、熟食取菜区均只提供了一种大规格餐盘供消费者取菜使用,未提供小规格等不同规格餐具,同时在取菜区、餐桌、畅饮酒水区、调料区等醒目位置均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实际经营过程中服务人员也未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敖嘉年,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相关规定,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20日,山东省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宁阳县广源餐馆、小食代餐馆、百年家合早餐店、晨曦东篱餐饮农家院、石磨村快餐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亦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宁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26日,湖北省天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亚地酒家、高氏农庄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天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27日敖嘉年,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心健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为了经济利益,存在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行为。在明知菜量大的情况下,诱导2名消费者点了4人份餐,消费者结束用餐后有明显剩余,造成食品浪费。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27日,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西安市碑林区穆氏餐饮店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管局第二分所依法对石河子市炮台镇五个拿手菜饭馆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没有向消费者提示说明,没有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第八师市场监管局第二分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中国空军汇聚各方智慧推动无人智能领域发展建设

家中有人,可快递员未上门,也没打电话沟通,而是直接将包裹放在代收点,物流显示“已签收”。双11期间,不少用户遇到了快递“不告而投”“被签收”的情况。新黄河记者11月18日从济南市邮政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针对快递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行为进行了密集处罚,仅本月至今就开出了9张罚单,涉及圆通、中通、极兔等多家品牌企业。

由于货物较重,离驿站较远,实在不方便,她拨通了快递员的电话。对方却说,平时都是放驿站,没啥不妥。无奈,该网友拨通了中通快递的官方客服,投诉了此事。日前敖嘉年,驿站工作人员联系到网友,送货上门。事情解决了,但该网友心里挺不舒服,“商家承诺送货上门,而且货物本身超重,快递员却不打电话联系用户,就擅自做主直接放到驿站,这种做法不合适。”

以11月12日发布的处罚案例为例,济南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接用户举报,通过济南韵易达快运有限公司系统调查发现快件单号为3201****2771的快件直接投递至智能快件箱或快递服务站,经询问,该企业未提前与用户联系擅自将快件放至驿站。济南韵易达快运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上述行为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规定。

“每天的派送量很大,每一单都拨打电话寻求同意的话,很耗时,而且工作日常常发生电话没人接或打不通的情况。”一位快递员表示,现实情况是,直接将包裹存至驿站或快递柜方便且安全。他表示,双11期间,每日的送货量在800票左右,如果从离开分拣中心准备派送的那一刻开始打电话,确认用户选择放驿站还是送货上门,每个电话按半分钟算,仅此举需要差不多8个小时,最后肯定完不成送货任务,到时候投诉会更多。

面对双11期间越来越多的快递企业“不告而投”行为,中国快递协会日前对此作出回应称,快递服务是民事履约行为,不管是上门投递还是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只要快递企业与用户协商一致,都是可以的。办法的最新规定,不是要求必须上门投递,而是针对经常出现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的情况,要求快递企业在投箱入站前征得用户同意。当然,征得同意的方式,不止人工打电话一种,也包括前置确认选项、智能语音呼叫等多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