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1.0

丹道至尊

导演:张青峰

年代:2012 

地区:韩国 

类型:英国 神豪 其它 英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4:05

原标题:中俄军机蓝天秀丨2024珠海航展

从报道所述情况来看,该医院的行为显然已涉嫌过度医疗。过度医疗,指的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南京家和医院将李先生的前列腺炎诊断为有癌变可能,激发了他对疾病的恐慌情绪,进而向他推荐并实施价格高昂的物理疗法,而三甲医院的医生对此疾病的诊断却是无须治疗,这充分表明,南京家和医院可能存在夸大病情,治疗方案不当的问题,其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从患者角度来看就是赤裸裸的“坑骗”。

而且包公来了,该医院的院长的解释也根本站不住脚。其称病历和诊断上都没有什么大错,主要是钱多和没有疗效两个大问题。患者来看病就是为了早日痊愈,花了大钱还没看好病,这不就是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吗?怎么还能说没什么大错。前列腺炎并不是什么疑难杂症,为何在南京家和医院,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法会与三甲医院有如此大的差异?如果不是故意坑人,那就是医生的业务水平相当堪忧。更令人愤慨的是,医院还专门挑选最贵且最无用的疗法给患者治疗,这不仅仅是医疗行为上的失范,更是对患者权益的极端漠视,只想着自己赚钱,不顾患者承受的巨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医德何在?良心何在?

民营医院确实有定价自主权,当下,过度医疗的界定确实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但这并不能成为医院一心牟利、大肆敛财的借口。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明确的,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并充分告知患者治疗的风险和费用,而不是利用医患之间的信息差,虚构、夸大病情,用话术诱骗患者去选择那些昂贵而无用的医疗项目。

针对此类事件,医院再继续巧言狡辩,只会显得吃相难看。该医院应当立即停止一切不当行为,主动退还患者的不合理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医院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每位患者都能得到合理、有效的治疗。主管部门也应积极介入,对该医院进行深入调查,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加强监管,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不可否认的是,尽管当前国家对于整个医疗行业的监管和规范不断强化,但仍有不少医院,尤其是部分民营医院,为了增加收入,提高利润,不顾病人的实际情况,有意地采取过度医疗的手段坑人。患者在就医时也需要谨慎选择,考虑医疗机构的资质、信誉和专业水平,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宣传。同时也要加强对自身疾病的认识和了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治疗过程中,应保持警惕,注意医生的诊疗行为是否合理、规范,及时提出疑问和意见。若遇到过度医疗行为,可以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原标题:腊八喝粥 来年丰收:腊八到 有种情怀叫“赶大集”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一男子发现含辛茹苦养育十余年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 11月21日包公来了,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张先生与李女士于2007年相识并自由恋爱,双方在2009年8月登记结婚。2010年1月,李女士生育一女小燕(化名)。2020年6月,二人感情破裂离婚,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小燕由张先生抚养,李女士每月付18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18周岁。 随着小燕一天天长大,张先生发现其容貌、性格都与自己相差较大,遂委托鉴定机构对亲子关系进行检验,结果显示:排除张先生为小燕的生物学父亲。李女士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及结果表示认可。 张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前妻李女士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庭审中,张先生主张自己离婚后一直抚养小燕,李女士除了给孩子零花钱之外并未给过抚养费。李女士辩称自己每月向张先生父母转账,用于女儿日常生活花销。双方向法院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婚恋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对于怀孕生育子女非张先生所亲生的风险应有一定预知,不但违背善良风俗,客观上还发生了孩子非张先生亲生的事实,李女士对此有过错,侵害了张先生亲权、人格尊严等人身、财产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张先生主张的经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张先生抚养孩子情况、双方工作情况及收入水平、孩子生活及学习情况等因素,并参照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的标准,酌定李女士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30万元。 张先生得知所抚养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时,精神、身心遭受打击,法院综合考虑李女士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本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李女士赔偿张先生精神抚慰金7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30万元及精神抚慰金7万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认为,若一方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客观上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蒙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包公来了,同时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包公来了,被告明知子女非原告亲生,却故意隐瞒实情,致使原告一直承担抚养义务,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并倾注了大量的情感和精力。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行为,严重地侵害了无抚养义务一方的人格尊严等人格权利,致使原告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因此可以要求有抚养义务的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让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受到惩罚包公来了,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这既是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对违反夫妻间相互忠诚义务行为的惩罚和预防,更是促进形成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法官表示。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