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8.0

丹道至尊

导演:李安

年代:2017 

地区:北京 

类型:重生 香港 其他 其他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4日 18:22

原标题:工行山东省分行原副行长李明被查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通报11月18日通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委托食品检测机构,对“花马天堂云南餐厅”自制的“调味牛里脊”和“香茅草味猪小排”进行抽样检测。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样品“调味牛里脊”和“香茅草味猪小排”的“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指标,均不符合《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为改善涉案菜品外观色泽,提高销量,自2024年4月1日起,在制作“调味牛里脊(其他调理肉类)(自制)”和“香茅草味猪小排(其他调理肉类)(自制)”时,自行在菜品中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截至案发,当事人共计售出涉案菜品的货值金额人民币9144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9144元。案发后,当事人已将剩余的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予以销毁。

其中,“调味牛里脊”为制售“丽江爆炒牛肉”的原料,“香茅草味猪小排”为“云南风味炸猪小排”的原料。截至2024年4月9日,当事人共计售出62份“丽江爆炒牛肉”,每份售价是人民币96元,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5952元;当事人共计售出19份“云南风味炸猪小排”,每份售价是人民币168元,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3192元,因此当事人所获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9144元。

公开资料显示,亚硝酸盐在环境、食品和水中天然存在,属于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规定了食品中亚硝酸盐限量,规定腌菜的最高限量是20毫克/千克。亚硝酸盐也是国内外普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用做西式火腿、肉罐头等食品的护色剂、防腐剂。《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亚硝酸盐仅允许用于肉制品,并规定了具体残留量(除西式火腿70毫克/千克、肉罐头类50毫克/千克外,其他均为30毫克/千克)绝境求生,禁止亚硝酸盐用于其它食品。

原标题:横琴澳门新街坊卫生站揭幕 11月11日起营运

“鸥鸣金沙”:“鸥”指红嘴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鸟类,每年11月从西伯利亚南迁,途经宜宾栖息数月,也代表宜宾市叙州区检察人作为生态环境守护者的角色定位。“鸣”寓意为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保护母亲河长江,守护一江碧水。“金沙”指金沙江,品牌地理特征,泛指长江流域。品牌寓意为宜宾市叙州区检察人作为守护生态环境的一员绝境求生,在助力环境保护的同时,也呼吁、倡导全社会共同保护母亲河长江,守护好这一江碧水。

自成立以来,“鸥鸣金沙”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将“树立上游意识,守护好一江清水”作为办案宗旨和不懈追求,致力于构建“刑事+公益”“打击+修复”“检察+行政”三位一体生态保护大格局,办理的多起公益诉讼案件先后入选四川省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最高检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鸥鸣金沙”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入选2022年度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荣获2023年度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以水为界,依水为邻,是三江六岸千年以来的人居传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地处云南省水富市与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交界处的金沙江支流——关河,一度存在跨界河流污染、水资源过度开发、水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以行政区域为界限的治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下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如何从“各扫门前雪”到“劲往一处使”,成为了“鸥鸣金沙”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急需解决的问题。

在“鸥鸣金沙”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的积极沟通协调下,两地检察机关创新打造跨区域公益诉讼合作模式。《关于进一步优化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共同建立金沙江流域川滇跨区域协作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陆续出台,川滇两省首个跨区域协作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随之创建。

在办理马鸣溪大桥排污口跨行政区域直排金沙江一案中,“鸥鸣金沙”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高效关联宜宾市翠屏区、宜宾市叙州区两区相关行政部门开展现场勘查,查明问题系生活污水管网与雨水管网混接导致,随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投入财政资金150万元进行专项治理。各行政部门开展协同配合,迅速落实整改,污水直排问题在60天内得到彻底整治。

据了解,在“鸥鸣金沙·守护一江清水”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中,“鸥鸣金沙”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与宜宾市叙州区团委建立全省首个公益诉讼与“河小青”志愿者服务协作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志愿力量参与到生态保护工作中。仅2023年,就有15名“河小青”志愿者注册“益心为公”志愿团队,给队伍注入了新生力量,不仅带来了20余件公益诉讼线索,其中9件还成功转化为实际案件,并通过公益诉讼程序迅速解决。

2023年5月29日,宜宾市叙州区法院在长江边上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场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河小青”志愿者、村干部及当地群众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宜宾市叙州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团区委、当地镇政府在长江边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同将8000余尾岩原鲤及青波鱼放归河中。这一举动不仅是对法律的严肃执行,更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深刻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