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指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旧标准是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两者主要差别为:(1)最高设计车速:新国标为25km/h;旧国标为20km/h。(2)整车最大质量:新国标为55kg;旧国标为40kg。(3)电动机最大功率:新国标为400W;旧国标为240W。而在规定中,新旧国标均要求必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等。
2022年7月,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探秘王淑华,规定“2022年12月31日,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过渡期满后,暂不禁止上路行驶”。同时,要求对老旧车辆采取“购车置换、宣传引导”等方式,积极稳妥推进淘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