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造坚不可摧牢不可破强大海防线“2021年9月,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明确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11月20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十九场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瑞兵介绍了我省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方面开展的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工作,持续加强生育支持政策保障和供给,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李瑞兵介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在生育医疗支持方面,2024年10月1日起,将取精术、取卵术、人工授精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税收支持方面,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实现重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全覆盖。同时,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23年,全省117个县(市、区)每县建设1所公办综合托育机构,承担示范性和指导性功能作用。今年,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普惠托育机构,根据实际入托人数和月数,按照独立托育机构每月500元、幼儿园托班每月300元标准进行补助。
今年8月,省卫健委等11部门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十七条具体支持措施,为全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截至目前,我省长治市、吕梁市以及阳曲县、昔阳县、高平市、泽州县、乡宁县等市县,在婚嫁、产检、分娩、育儿、入托、教育等方面出台奖补政策。其中,长治市对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二、三孩家庭宋健彰,分别享受一次性补贴3000元、5000元;吕梁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对初次登记结婚且女方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夫妇,给予1500元奖励,对符合政策生育一、二、三孩家庭,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8000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