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詹姆斯·卡梅隆

年代:2011 

地区:西安 

类型:日本 虐恋 英国 日本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6:24

原标题:中国贸促会会长任鸿斌会见泰国对口机构主要负责人

如今,越来越多老年人投身阅读学习,寻求自我提升,享受社交互动的乐趣。然而,面对数字化浪潮,优质老年阅读产品的供给却显得捉襟见肘,从内容到载体的适老化改造,仍有不少空白等待填补。数据显示,我国银发经济当前规模约7万亿元,预计到2035年将达30万亿元左右,面对这片蓝海,如何精准捕捉老年人的文化消费新需求,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做到内容关爱,深入洞察老年人内心真实的阅读需求。近年来,我国国民综合阅读率逐年稳步上升,但面向老年人的阅读内容与品牌还很稀缺。这背后,既有商家对老年人文化消费新需求认知滞后的原因,也有老年人与商家、作者之间沟通渠道不畅的问题,导致老年人的真实需求和消费心理无法有效引导市场供给。因此,建立老年人文化消费反馈平台,策划线上线下融合的适老助老阅读活动,根据老年人实际购买或借阅情况,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推出更多内容丰富、互动性强、影响深远的老年阅读内容与品牌,显得尤为重要。

要打破消费障碍,充分考虑老年人身体状况和认知习惯,打破“数字鸿沟”确保网络空间成为他们享受文化生活、便捷消费的场所。为此,要综合考量老年人的传统阅读习惯和文化消费新需求,在数字资源建设、数字化阅读操作、线上线下图书购买及借阅等方面,不断提升适老化改造的服务意识和精细程度。比如,商家可以将阅读产品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建立银发阅读交流群组,方便老年人咨询阅读信息、享受文化服务,让老年人在文化消费的同时学习新知识、结交新朋友。此外,可以与听书类、视频类平台达成合作,在关照老年人阅读习惯的大字版书籍内附上音视频转换二维码,在拓宽老年读者视野的同时,也可为平台拓展用户。

原标题:只要热爱,那就上场吧(关注深耕基层的老教练)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一男子发现含辛茹苦养育十余年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 11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张先生与李女士于2007年相识并自由恋爱,双方在2009年8月登记结婚。2010年1月,李女士生育一女小燕(化名)。2020年6月,二人感情破裂离婚,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小燕由张先生抚养,李女士每月付18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18周岁。 随着小燕一天天长大,张先生发现其容貌、性格都与自己相差较大火线追凶之掘墓人,遂委托鉴定机构对亲子关系进行检验,结果显示:排除张先生为小燕的生物学父亲。李女士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及结果表示认可。 张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前妻李女士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庭审中,张先生主张自己离婚后一直抚养小燕,李女士除了给孩子零花钱之外并未给过抚养费。李女士辩称自己每月向张先生父母转账,用于女儿日常生活花销。双方向法院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火线追凶之掘墓人,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火线追凶之掘墓人,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婚恋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对于怀孕生育子女非张先生所亲生的风险应有一定预知,不但违背善良风俗,客观上还发生了孩子非张先生亲生的事实火线追凶之掘墓人,李女士对此有过错,侵害了张先生亲权、人格尊严等人身、财产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张先生主张的经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张先生抚养孩子情况、双方工作情况及收入水平、孩子生活及学习情况等因素,并参照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的标准,酌定李女士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30万元。 张先生得知所抚养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时,精神、身心遭受打击,法院综合考虑李女士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本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火线追凶之掘墓人,酌定李女士赔偿张先生精神抚慰金7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30万元及精神抚慰金7万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认为,若一方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客观上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蒙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同时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被告明知子女非原告亲生,却故意隐瞒实情,致使原告一直承担抚养义务,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并倾注了大量的情感和精力。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行为,严重地侵害了无抚养义务一方的人格尊严等人格权利,致使原告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因此可以要求有抚养义务的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让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受到惩罚,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这既是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对违反夫妻间相互忠诚义务行为的惩罚和预防,更是促进形成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法官表示。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