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9.0

丹道至尊

导演:徐克

年代:2018 

地区:欧洲 

类型:古装 泰国 逆袭 台湾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9:43

原标题:05版评论 - 驶向汽车后市场蓝海(人民时评)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规范医疗检查检验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节约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发布《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巩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不断增强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连续性,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目前,24个省份互认项目超过100项。其中,北京、江苏、浙江分别达到481项、478项和443项。各地积极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跨区域的互通共享。例如,江苏省实现了全省1966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影像云平台;浙江省互认系统覆盖了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乡镇卫生院。还有一些省份也在积极探索跨省区域内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比如,京津冀鲁四个省份,1100余家医疗机构纳入跨区域互认的范围,互认的临床检验结果项目达到60项。川渝两地将935家医院纳入互认范围沉默的证人剧情介绍,互认项目达到161项。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昂说:“针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北京市加强区域联动,努力使检查检验的互认项目和覆盖的机构持续增长。”例如,在北京市范围内,对181项检验结果和300项影像检查结果项目,在质量评价合格的基础上实现医疗机构间互认,互认的项目包括常见的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胸部X光、CT等常规项目,覆盖百姓就诊时常规检查的70%—80%。有60个检验项目在京津冀鲁的1118家医疗机构能够互认。

焦雅辉解释,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检查检验结果会因为患者正常的生理代谢、病情发展而发生变化。比如,人体血液当中的血小板代谢周期是8—12天,超过这个时间,也就是超过正常的生理代谢周期,可能就要重新进行检查。另一方面,检查检验的设备、试剂参数是有差异的,比如,CT是分16、32、64、128、256等不同排数的。不同排数的CT分辨率、成像是有差异的,如果分辨率不够,很小的结节或者病灶不一定发现得了。所以,仪器设备本身的因素,也会影响到检查结果不能互认。因此,即便是同一个项目,可能有的患者结果可以互认,有的不能互认。其中,谁的能认、谁的不能认,要根据患者的情况来决定,由医生来进行判断。

一是落实接诊医师首诊负责制。在看病过程中,接诊的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同时也根据本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和水平综合判断患者需不需要转诊。如果需要转诊,由接诊医师来联系医疗机构负责转诊的部门,包括可以设立独立的转诊中心,也可以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协助患者转诊到医疗机构内其他科室,或进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

原标题:侯佩岑 今天是节目的分水岭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某员工经中介A公司安排看房后,却通过中介B公司就同一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交易,中介A公司发现后认为其行为属于“跳单”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未获支持。某公司因办公需要承租房屋,其员工在中介A公司的带领下到案涉房屋现场实地看房。当日该员工在《看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书载明:“甲方(某公司)委托乙方(中介A公司)进行商业办公室选址及租赁业务。委托期限自看房之日起六个月。乙方在带甲方看房期间不收取费用。甲方义务:甲方通过乙方所看房屋,由乙方负责洽谈并协助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项目的业主方、物业方、代理商出租房屋的转租方自行联系成交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沉默的证人剧情介绍,另行委托他人居间成交,否则构成违约,应支付第六条标注的一个月房租金额标准作为违约金……”中介A公司亦在该《看房确认书》上盖章。后续该公司员工通过微信与中介A公司就租赁涉案房屋事宜进行磋商,双方一直未能就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一个月后,该公司通过案外中介B公司与涉诉房屋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还约定中介费由出租人承担。本案中,业主并未独家委托中介A公司出租房屋,某公司亦未独家委托中介A公司租赁房屋。中介A公司认为某公司与其签订的《看房确认书》系有效的,其另找中介签约同一套房屋的行为是违约,某公司并未证明他是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涉案房源信息,也没有证据证明案外中介B公司比中介A公司更早满足承租公司的租赁条件、并提供了更好的中介服务。某公司的“跳单”行为,导致中介A公司无法向业主收取中介费用,某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法院表示,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跳单”违约。关于“跳单”行为的认定,应重点审查承租人是否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根据在案证据,首先,涉案房屋并未委托中介A公司独家代理,中介A公司对于房源信息的掌握不存在唯一性;其次,根据某公司与两家中介分别沟通的情况及最终签订合同、支付定金的情况来看,能够证明某公司是通过其他中介公司所提供的中介服务,就房租金额、租赁时间、装修改装等问题与业主达成一致,中介A公司并未能够给予某公司同等租赁条件,中介A公司主张某公司存在“跳单”违约行为,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